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局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局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局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工商文[2013]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各单位:
按照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中原红盾行动统一安排,省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现将《河南省工商局中原红消费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2月22日
河南省工商局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消费维权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重要使命的思想,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提升工商部门的消费维权效能,增强市场主体为消费者服务的社会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按照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中原红盾行动统一安排,省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工商总局、省政府和省局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建设“五个工商”的总体工作目标,建立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振社会消费信心,筑牢食品安全基础。
开展本次专项行动,要密切联系实际,加强领导,转变作风,注重效能。要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着力点,牢固树立消费维权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重要使命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重在治本的原则,切实做到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继续加强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形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构建以经营者自律、信用分类监管和推进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为重点的市场经营信用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技术支撑,稳步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可追溯监管能力,大力加强消费维权效能建设,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行动内容和重点
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要重点抓好“五个一”,即:建立一支队伍、开展一次行政指导或消费矛盾纠纷调处、签订一份承诺书,组织一次开放日、查处一批案件。
三、工作安排
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从2月25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25日—3月1日)
召开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组织,通过层层召开动员会,以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对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和本地区的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和制订推进措施,排查案件线索,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阶段(3月2日-4月10日)
1、建立一支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义务监督员、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各地工商局12315中心、消费者协会要建立一支由社会各界、各类消费维权热心人士组成的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义务监督员、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作为工商部门和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补充力量。这支队伍的任务主要是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介绍消费维权程序,广泛参与消费维权活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监督经营者履行法律和社会责任,协助工商部门和消协工作。队伍要有一定的规模,全省志愿者人数要达到3000人以上,每个县不少于10人,每个省辖市总人数不少于50人,既要有广泛性,也要有代表性。志愿者要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热心消费维权工作。
2、开展一次市场主体普遍行政指导和消费矛盾纠纷调处。3月份,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市场主体普遍开展一次行政指导和消费矛盾纠纷调处。重点是2012年被消费者投诉举报和被各级工商部门在商品质量抽检中有不合格情况的市场主体。通过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与其责任人员进行谈话,要求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采取切实措施,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商品特别是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该规劝的规劝,该公示的公示,该约谈的约谈,实现监督管理的“事后处理”向“事前服务”转变,提高行政指导效能。行政指导的方式,由各地自行掌握。行政指导要制作行政指导文书。要建立健全消费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3、签订一份食品安全承诺书。各地要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逐一核查,看其证照是否齐全并相符。对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做到检查一户、核实一户、登记一户、录入一户。要求所有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都要向辖区工商所提交一份《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其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并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要创新监管机制,可以举行集体签约。在集体签约的同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登记和台帐制度,责任区监管人员应逐户掌握,做到底数清,情况实。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筑牢食品安全基础。
4、组织一次开放日活动。消费维权行动期间,恰逢第3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隆重纪念“3.15”这一消费者自己的节日,省局将举办纪念3.15电视文艺晚会,宣传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和消费常识,提高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各级工商机关都要大力支持,使晚会成为展示工商形象和作为的窗口。为了促进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和相互理解,省局决定将今年3月15日设立为12315中心公众开放日。各地要认真做好迎接开放日的准备工作。各界人士、群众可以自由参加。开放日活动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开设咨询台,接受市民的现场投诉和解答有关消费知识问题;设立真假商品展示台,通过讲解员的讲解,提高市民对日常商品的识真辨假能力;参观12315中心,了解投诉举报和消费维权的工作情况和受理流程。3月上中旬,各级12315中心、消费者协会要对2012年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发布,对消费维权的典型事例和对违法者的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消协要组织开展识假辨假知识进广场、进社区宣传活动。
5、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各地要全面清查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对违法行为发生较多的区域,要重点检查。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来源。3月8日至14日,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周。全省市、县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市场巡查,排查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当前正值春耕春种时节,要把农资产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整治。对春节、元宵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的市场主体和商品,要尽快抽检一批。对2012年已经办结的、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扩大影响,大造消费维权行动声势,震慑违法分子,树立工商权威。对触犯刑律的,一律依照法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将作为评价各地集中整治行动成效的重要指标。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各单位对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进行总结,省局对各单位消费维权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是2013年中原红盾行动的第一个战役,是落实“五个工商”建设和“规范管理提升年”的具体体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工商形象,事关发展稳定大局。省局设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各地也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省局党组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监管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确保消费维权行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省局制定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统计表和考核标准。各级工商机关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督查。把检查督导贯穿于行动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每个单位、每个环节、每个阶段、每项任务的跟踪督查,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任务不落到实处不放过,不见到成效不放过。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省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暗访组,对各地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广泛宣传,提升形象。要把宣传教育贯穿集中行动的全过程,做到宣传的触角要深、方式要活、范围要广,通过举办专家访谈、以案说法、法制培训等,充分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工商机关执法成果,对查处的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树立工商执法权威。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通过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处罚等,警告违法者,教育经营者,促使其规范经营。
(四)加强协作,严格督查。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各级消费者协会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担当重要角色,努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系统内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自己的职责,安排好消费维权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行动落到实处。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各地要客观、准确、详实统计行动成果,及时汇总本地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典型案件、成功经验。每周五下班前将活动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和案件处罚决定书等有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局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办公室。省局将在工商内网上开辟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专栏,刊发简报和信息。4月22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重大案件及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附件: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附件
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赵中祥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孙百昌省局副巡视员
蒋锡霖省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
陶成川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督导组。各组成员如下:
1、综合协调组组长:陈凯
成员:刘尚辰、郑岩、段晓明
2、宣传组组长:李孟玉
成员:曾旭东、王中胜、浦青莲
3、督查组组长:王兴伟
成员:陈俊锋、李汉生
行动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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