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的扶持奖励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文号:鹤政〔2009〕25号
颁布日期:2009-07-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的扶持奖励意见

鹤政〔2009〕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培育经济核心竞争力,现就进一步做大做强工业企业,提出以下扶持奖励意见。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于企业地方税收连续两年增长幅度高于20%,当年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超过200万元且增长幅度高于20%的部分,由同级财政按30%的比例,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2009年市财政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并逐年加大投入,主要用于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新上工业项目贷款贴息以及企业奖励等。

二、全力保障资金需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上工业项目,凡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银行贷款部分由同级财政按现行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一次性贴息支持(每个项目贴息总额包括其他各级财政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目上报审核后,拨付贴息额度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后,拨付贴息额度的50%。引导、鼓励各金融机构每年的新增贷款优先用于支持工业项目,并积极争取上级银行的直贷和联合贷款。对金融机构完成市政府下达当年新增贷款目标,且新增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达到当年新增贷款总额30%以上的,奖励5万元;以此为基数,每提高5个百分点,增加奖励1万元。建立龙头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机制,对因资金周转困难、有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的产业龙头企业,由政府协调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支持。

三、强化生产要素保障。企业新建工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优惠政策,在用地指标、环保容量、煤电水气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全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不低于60%用于工业项目,并优先保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定期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组织专场人才招聘会。支持企业争取直供电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支撑带动作用大的工业企业新增电量给予补贴。对于总投资超1亿美元或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涉及地方的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零收费。

四、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对于销售收入增长幅度高于30%、税收增长幅度高于20%,且当年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超过200万元的工业企业,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出国开拓市场或进行技术交流的,由同级财政给予3—5万元的出国补助(每年限定1次)。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市场开拓资金,专项用于企业参加国内外工业产品展销、广告宣传等各项费用补贴。对原来没有出口业绩、当年出口突破1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当年出口总额在200万美元以上,且增幅超过50%的工业企业,由同级财政按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20%予以奖励。

五、实施争创名牌奖励政策。支持优势骨干工业企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对当年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省名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且年内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超过100万元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同一产品保持的荣誉称号,只奖励一个年度;同一产品年度内同时荣获省级和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奖励。对于新进入中国500强的企业或综合实力进入行业前10名的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六、鼓励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工业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办法依照《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2008—2012年人才创业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鹤发〔2008〕10号)执行。支持工业企业建立省级以上技术中心,新建立一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由同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

七、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新上市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并按有关规定减免资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过户所产生的费用。采用买壳、借壳等方式在境内外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鹤壁、融入资金超过1亿元的企业,可享受同等扶持政策。

八、支持企业并购重组。鼓励和支持市内关联企业兼并重组,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地方行政性收费一律免除。鼓励和支持跨区域并购重组,对收购市外企业或项目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且总部设在我市的,市政府奖励资金30万元。

九、支持企业和项目进驻产业集聚区。鼓励企业整体搬迁或扩建项目进驻产业集聚区,整体搬迁的企业税收归属按原渠道执行。对整体搬迁企业原厂址土地处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前期搬迁资金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十、建立企业家激励机制。对在我市经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候选人,并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加快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意识;采取记功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等形式,全面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优先入驻市高层次人才住宅小区,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中、小学校,由同级财政出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家健康体检,积极为企业家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十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控制涉企检查,规范整顿各项收费,严肃查处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各类案件。建立企业发展环境评价制度,结合我市每年开展的行风评议工作,每年组织企业对涉企管理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政务公开、审批收费、服务效能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以此为依据,对排序前五名的部门予以表彰,对连续两年排序后三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二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