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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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现就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
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生态循环型转变。
近年来,我市通过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市农产品品质显著改善,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为基础的品牌农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了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但是,面对当前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新形势,面对农业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新要求,面对现代农业和农产品消费的新趋势,我市农产品品质提升还有很大空间,农产品特色品牌创建工作潜力巨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迫在眉睫。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举措,是我市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主体,以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为抓手,强化政府引导扶持、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规模经营主体示范带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和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知名品牌,提升农业整体素质,促进农业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市组织申报“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5%,创建农产品品牌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逐步健全,执法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以上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有2个县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标准。
2015年申报“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45%,创建农产品品牌10个。再有2个县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标准。
2016年申报“三品一标”农产品30个,“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创建农产品品牌10个。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1.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积极选育、引进和推广优质、高产、抗病良种,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沼渣沼液综合应用等生态农业技术,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利用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远程教育、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形式,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的主力军作用,提高农业标准化技术的应用率和覆盖率。
2.创建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监测、评价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科学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围绕小麦、玉米、蔬菜、水果、食用菌、“四大怀药”等优势特色农产品,支持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行业协会、种植大户等,建立具有一定规模、具备良好环境、严格执行标准、管理制度健全的生产基地。全市每年命名一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并努力争创国家和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等,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3.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按照“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的原则,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推动相结合,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不断扩大“三品一标”认证数量和规模。市级以上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至少有一个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落实质量抽检、市场检查、企业年检等监管制度,建立完善退出机制,维护品牌信誉。
(二)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2014年,六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要完成省级“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在涉农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确保“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经费”。在行政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加强“三品一标”产地、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强化自检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2.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日常执法检查,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依法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严防滥用农业投入品。积极探索创新生产主体备案、生产档案、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包装标识、市场准入等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开展追溯试点。
3.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等制度,强化经营准入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制度。深入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资专项打假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着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
(三)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
1.着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各县(市)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突出重点,搞好规划,统筹协调,选择和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以优质农产品为前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建立层级递进的品牌培育机制,培育一批、提升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农业品牌,形成我市全国知名、行业领先的农产品品牌群体优势。
2.深入开展宣传推介。坚持部门联动、政企联手、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为名牌农产品搭建对外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各种展会,采取专栏节目、新闻发布、专题报道、网上农展、展会促销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地宣传推介,提升市场对我市品牌农产品、品牌企业的认知度,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3.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品牌主体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要探索推行专卖店、渠道配送等营销模式。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推进品牌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曝光、依法惩处,对恪守信用者要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成立市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落实责任,强化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沟通,密切配合,为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环保部门要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产品产地环境水平;工商部门负责全市“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质监部门负责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河南省名牌产品”的申报、组织及相关监管工作;农业部门负责“三品一标”农产品申报服务、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示范和推广,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三)制定政策,强化扶持。市政府将对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称号的县(市)区,在申报有关项目时优先支持。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认真研究,创新机制,制定政策,大力推动。要安排专项资金,对“三品一标”认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宣传等进行扶持。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办法,认真进行考核,确保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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