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郑政办〔2010〕64号
颁布日期:2010-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0〕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1—郑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少

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号)的规定,结合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制定本方案。

一、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09年,我市共发生各类小型地质灾害12起,其中滑坡1

起、崩塌2起、地面塌陷4起、地裂缝3起、地面沉降2起,经

济损失22万元,没有人员伤亡。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地丘陵

区和矿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是强降雨和人为工程活动。

二、地质灾害类型和隐患点的分布特征

我市地质环境条件比较复杂,西南部、西部和沿黄河地带的

山区、丘陵区和矿区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地质灾害以山体崩

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类型为主。山体崩塌、滑坡隐患

点在全市山区和黄土丘陵区分布较广,尤其是削坡修路、工程建

设、矿产开发等人为工程活动造成的隐患点数量多,分布相对集

中;泥石流沟主要分布在登封、荥阳、新郑等地的山区;地面塌

陷主要分布在地下开采的煤矿、铝土矿等矿区,属地下采矿引发

—2—的采空区塌陷。

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与防治责任单位

2010年我市重点防范的县(市、区)是巩义市、荥阳市、

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惠济区、二七区、上街区、中原区

等。主要隐患区段和责任单位如下:

(一)河洛—北邙危险地段,责任单位分别为巩义市人民政

府、荥阳市人民政府、惠济区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西北部黄土丘陵以崩塌、滑坡为主的重点防治区。

行政范围涉及巩义市河洛镇、站街镇,荥阳市汜水镇、王村镇、

高村乡、广武镇及惠济区古荥镇一带,面积约130km2。该地段

黄土崩塌、滑坡特别发育,且规模大、危险性强、致灾后果严

重。其中,荥阳市汜水镇虎牢关崩塌、滑坡被省里列为重大地质

灾害隐患点。

(二)康店—河洛危险地段,责任单位为巩义市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西北部黄土丘陵以崩塌、滑坡为主的重点防治区。

行政区域属巩义市康店镇、河洛镇一带,面积约100km2。该地

段黄土崩塌、滑坡发育,且规模较大、危险性强。

(三)大峪沟—刘河危险地段,责任单位分别为巩义市人民

政府、荥阳市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西部环山丘陵以地面塌陷为主的重点防治区。行政

范围涉及巩义市大峪沟镇、竹林镇、新中镇及荥阳市刘河镇、崔

庙镇、贾峪镇一带,面积约100km2。该区域煤矿开采引发的地

—3—面塌陷灾害发育,且有规模大、危险性强、危害范围广等特点。

该地段是巩义市、荥阳市重要经济带,厂矿企业众多,人口密

集。

(四)牛店—白寨危险地段,责任单位为新密市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西南部环山丘陵以地面塌陷为主的重点防治区。行

政区域属新密市牛店镇、米村镇、城关镇、岳村镇及白寨镇一

带,面积约145km2。该地带煤矿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分布较广,

现有不稳定塌陷20多处。该地带是新密市重要的经济发达区,

厂矿林立、人口密集。

(五)平陌—超化危险地段,责任单位分别为新密市人民政

府、登封市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西南部环山丘陵以地面塌陷为主的重点防治区。行

政范围涉及登封市大冶镇及新密市平陌镇、超化镇一带,面积约

223km2。该地带煤矿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分布较广,现有不稳

定塌陷30余处,致灾作用明显。该段建筑物密集,人口众多,

铁路、河流穿越该段。

(六)白坪—徐庄危险地段,责任单位为登封市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西南部山区丘陵以地面塌陷为主的重点防治区,行

政区域属登封市白坪乡、告成镇、徐庄乡一带,面积约80km2。

该地带煤矿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分布较广,现有大小不稳定塌陷

10余处。该处村镇密集,人口较多。

(七)夹津口—唐庄危险地段,责任单位分别为巩义市人民

—4—政府、登封市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西部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

行政范围涉及巩义市夹津口镇、涉村镇及登封市唐庄乡北部一

带,面积约140km2。该区域滑坡、崩塌发育,且规模大、危害

性强。其中,登封市唐庄乡王河村集场滑坡被省里列为重大地质

灾害隐患点。

巩义市铁生沟滑坡危险区是省、市确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点之一,严重威胁着省属铁生沟煤矿生产生活和省道S237的通

行安全。现滑坡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滑坡趋势明显,特别是遇

强降雨的作用,易引发大型滑坡灾害。

(八)少林寺—水磨湾危险地段,责任单位为登封市人民政

该地段为西南部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防治

区。行政区域属登封市嵩山少林寺、玄天庙、陈家门、水磨湾、

宋窑一带,面积约110km2。该区域山高谷深,崩塌、滑坡、泥

石流十分发育。

(九)千户寨危险地段,责任单位为新郑市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西南部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防治

区。行政区域属新郑市千户寨、观音寺一带,面积约90km2。区

内属箕山东段余脉,地形起伏大,坡陡谷深,崩塌、滑坡、泥石

流十分发育。凤后岭潜在滑坡、大槐树泥石流、观音寺岳口村崩

塌等皆位于该段。该区域人口相对密集,致灾后果严重。

—5—(十)须水—侯寨危险地段,责任单位分别为中原区人民政

府、二七区人民政府

该地段位于郑州市市区西部岗丘、倾斜平原地带。行政范围

涉及中原区须水镇和二七区侯寨乡一带,面积约75km2。崩塌、

滑坡较为发育,地裂缝次之,局部地下人防工程存在潜在隐患。

该地段紧邻郑州市区,建筑物多,人口密集。

除以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外,煤矿、铝土矿、采石场等矿区

地面塌陷、崩塌;山区、丘陵区居民点,学校周围和旅游景区附

近的崩塌、滑坡;公路、铁路沿线两侧不稳定斜坡以及河流、水

库沿岸的地质灾害隐患都是重点防治对象。当地政府及城乡建

设、水务、交通运输、铁路、旅游、教育、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等部门,郑煤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矿业公司等国有重点矿山

企业均负有防治责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地质灾害的监

测和防治工作。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势西高东低,地形高差导致年降水量分布不均,汛期

一般出现在6—9月。依据我市气候特点,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

范期为6、7、8、9四个月。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10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

为本”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时间上以汛期为重点,地域上以

山地丘陵区、矿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地质灾

—6—害防治责任,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预警,认真落实汛期

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和培训,最大限度地避免

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一)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

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与乡

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要与村民自治组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

责任书。要实行县、乡领导包片和村民自治组织负责人包点的办

法,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和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人。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

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

导要抓好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铁

路、旅游、教育、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

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防范治理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同

级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旅游、教育和矿山管理等有关部

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居民点及中小

学校周边、铁路公路沿线、开采强度大的各类矿山、重大工程建

设地点等要作为重点排查的对象。要建立健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

点的档案资料,逐一编制防灾预案。要认真制定本辖区2010年

—7—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郑州市

国土资源局备案。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

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要按照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

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

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应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

工程。

(三)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乡镇、村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

害群测群防体系,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把地质灾害隐患

点的日常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要把“地质灾

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

质灾害威胁的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一户村民手中。要积极购

置、安装和使用地质灾害简易监测器材,提高监测效率。地质灾

害易发区的县(市、区)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

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建成地质灾害群

测群防“十有县”。

(四)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汛期地质灾害

的防治工作务必高度重视,要全面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

度,努力避免或尽可能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8—1.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在6月—9月,市国土资源局、气

象局要做好全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市电视

台、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和手机短消息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地质

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国土资源、气象部门要开展

本辖区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在当地电视台发

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同时利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话

等方式通知有关领导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治责任人采取措

施,及时做好监测和防范工作。

2.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各地要认真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郑政办

〔2009〕5号),做好突发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工作。单位或者个人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

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组

织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工作。报告内容:地质灾害灾情或险

情出现的地点、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

和发展趋势、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防

范措施及防治工作建议。对尚未造成灾害的险情,还应包括威胁

对象、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报告时间: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

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在1小时内报告郑州市国

—9—土资源局,同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

灾害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在4小时内报告郑

州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

3.汛期值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

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地质灾害信息畅通。郑州市

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白天:68810550(传真)、68981574;夜

间:68982016(传真)、68981574。

4.地质灾害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

自治组织和有关单位、企业,要密切关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与气

象部门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

域,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巡查,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

情,要迅速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

处置措施。各级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矿

山、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区域的地质灾害

巡查工作,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国土

资源部门要做好指导和监督。

(五)强化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

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

积极建设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组织应急演练,从人员、

物资装备、资金、通讯等方面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对稳

定性差、险情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包括监测预警、人员

—10—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一旦突发地质灾害,立即启

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工作,避免或者减少突发地质

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

的区域或地段,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

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

志,已损坏的警示标志要及时更新,对居住在危险区内的人员要

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要禁止爆破、削坡、进

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六)做好地质灾害治理或避让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

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

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按照“预防为主、避

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的

基础上,对自然因素造成的险情重、危害公共安全或可能造成人

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或者搬迁避

让;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

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大

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

培训,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地质灾害威

—11—胁的群众做到“四应知”(即:应知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和

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

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的监测时间和次数)和“四应会”(即:

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

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治和应急处置),努力

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知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主题词:城乡建设灾害方案通知

主办:市国土资源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厅五处

抄送:市委各部门,郑州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

察院。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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