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建立联系点的方案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周政办[ 2009 ] 27号
颁布日期:2009-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建立联系点的方案

周政办[2009]27号

市政府机关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根据省委《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周口市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第二批学习实践中,各级各部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和实际需要,确定1个机关(党支部)或企业、高校、医院等作为联系点。具体联系和指导内容如下:

1、到联系点调查研究,采取听报告、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掌握该单位的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以及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等,为指导活动开展提供依据;

2、审阅联系点的《工作方案》和制定的学习计划,对深入扎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3、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到联系点上党课,督促检查,帮助联系点查找差距,理清思路,解决问题,使联系点成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4、参加联系点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5、审阅联系点的“分析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方案”和“总结报告”,提出指导性意见。

市政府机关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各项工作,由市政府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负责联系安排并提供服务,到联系点的活动情况,由文秘组及时整理,上报市委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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