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驻政办〔2015〕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4〕168号),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有关工作和职责进行了明确。现将省政府办公厅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4〕168号)

2015年3月20日

附件.doc

http://www.zhumadian.gov.cn/html/site_gov/uploadfile/155/201503/1427704791.00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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