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大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庆政办发〔2014〕19号
颁布日期:2014-06-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大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4〕19号

2014-07-07·来源:政府办文电科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设立大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全市教育督导重要事项;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市督学;发布市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任:栾莹副市长

副主任:韩迈市政府副秘书长

关玉璞市教育局局长

委员:苏义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闫伟波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王波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阮之光市审计局副局长

高淑春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隋学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彭连怀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文艺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玉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

李世宏大庆油田教育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孙旭柱大庆石化教育中心副主任

大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设在市教育局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承担。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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