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区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区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区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区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牡丹江市区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开展市区清运冰雪工作,全面营造一个安全、洁净的冬季出行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雪为令、雪停即清,专业为主、义务结合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时限要求及清运标准
(一)主要任务
1、大雪以下降雪(不含大雪):
(1)市环卫处负责清运主次干道和街巷。
(2)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物业服务部负责清理所管理的小区、庭院,积雪要在小区、庭院内整齐堆放,不准抛撒到街路上。
(3)市房产局负责组织物业公司清理物业小区,并将积雪整齐堆放在小区内或运送到指定场地。
(4)临街业户按照“门前四包”要求,负责清理自家门前积雪,并将积雪堆放整齐。
(5)市公交公司负责清理公交车停车场、始发站、终点站及公交站点四周10米区域,并将积雪整齐堆放到路缘石边上。
(6)广场、停车场、公园内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清运辖区内冰雪,并将积雪整齐堆放或运送到指定场地。
(7)供热、供水、排水等单位因跑、冒、滴、漏形成的结冰路面,由管理单位负责清理,并将冰雪运送到指定场地。
2、大到暴雪产生灾害性降雪:
启动《牡丹江市市区清除灾害性降雪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清运。
(二)时限要求
总的原则是以雪为令,不分双休日和节假日,雪停立即上路清运。
1、大雪以下(不含大雪)。A级路面(含广场、绿地、游园、火车站、汽车站)在雪停后24小时内清运完毕;B级以下(含B级)路面要在雪停后48小时内清运完毕。
2、大雪以上(含大雪)。A级路面要在雪停后48小时内清运完毕;B级以下(含B级)路面要在雪停后72小时内完成清运任务。(均含各等级街路人行道)
“门前四包”单位的责任区域,雪停后24小时内完成。
(三)清雪标准
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清雪标准分为A、B、C三个等级:
(1)A级街路应达到路面无存雪、无雪道、无冰包,见道线、见界石,积雪要全部清运完毕。
(2)B级街路应达到路面无存雪、无冰包,见道线;雪堆要整齐,不影响交通;分车岛绿化带内无积雪堆,分车岛绿化带的路牙石无存雪。
(3)C级街路应达到露路面,交通通畅,积雪堆放整齐。
2、人行道标准:
达到路面无存雪、无雪道、无冰包,分车岛绿化带的路牙石上无存雪;积雪堆放整齐,距离道牙石边缘20厘米,并远离树穴、盲道和排水口,不影响绿化、排水和行人通行;禁止在分车岛绿化带内堆放冰雪,向路面及绿化带内扬雪。
(四)清运标准
清运后不留残雪,运输过程中不遗撒,按指定地点倾卸。
三、清运办法
(一)采用专业队伍清运、全民义务参与的方式。大雪以下由市环卫处及责任单位负责清运,大雪以上(含大雪)全民参与,党政机关、中省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驻牡部队等应按《牡丹江市市区清运冰雪工作应急预案》所分配任务,在市清运冰雪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义务清理责任路段,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雪任务,并经督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
(二)清运作业实行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机械清运冰雪除依靠现有专用清雪设备外,可按照市场化方式雇用装载机、运输车等机械参与,运雪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清雪人力不足时,可根据雪情雇佣社会力量参与。
(三)科学合理使用融雪剂。原则上只在街路、桥梁等重点地段使用,市清运冰雪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降雪量,适当放宽使用融雪剂地点,冰雪要在假融状时及时清运到指定场地,坚决不允许堆放在绿化带和绿地内。
四、经费保障
(一)专项列支清雪经费。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作为清运冰雪经费预算,专项用于购置清雪专用机械设备和市区清雪运行费用。
(二)建立清雪劳动社会化补偿机制。对承担城市道路清雪任务的环卫工人及其它非市场化作业人员,按照省、市相关补助标准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三)及时结算清雪费用。按场次及时结算清雪费用,不拖欠社会雇佣人员工资。
五、责任分工
市清运冰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全市清运冰雪工作,各区政府、城管、建设、交通、环卫、园林、水务、开发区、公交公司和深圳市玉禾田物业清洁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事业部等责任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做好清运工作。
(一)加强督查考核。市督查室、市三优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城管办负责检查督办和考核清雪工作,并将其纳入“三优文明城市”建设和年终目标评比之中,评比成绩将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实施行政问责。市监察局负责对清雪工作组织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问责。
(三)加强监管。市城管局负责督办沿街单位和商服业户清理门前四包责任区内积雪,对不按规定清运冰雪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加大清雪资金保障力度。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清运冰雪专项资金及清雪督查组经费保障工作。
(五)加大清雪期间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管控工作,降雪达到中雪以上(含中雪)规模时,要及时对清运冰雪作业路段采取交通管控措施,特别是要及时疏导处理市区主要路段和单行路段停留及违规停放的车辆,保证清雪工作顺利实施及清雪车辆、人员作业安全。
(六)加强气象信息通报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降雪期间每日气象预报和灾害性降雪预报工作,及时以短信等形式向清运冰雪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单位负责人通报气象信息和动态分析。
(七)加强舆论监督工作。新闻传媒集团负责清运冰雪的宣传工作,实施全方位、全天候跟踪报道。
(八)加强检查车辆保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保障各督办检查组用车。
(九)加强污雪管理。市环卫处负责污雪(冰)处理场的选址、管理及经费测算工作。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市区清运冰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清运冰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宽海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崔培元市政府副市长
赵士元市政府秘书长
曹岩柏市委副秘书长、市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委办局和各区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市清运冰雪指挥部。
总指挥崔培元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周亚东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张耀江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郭本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金良牡军分区副司令员
孙玉华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程亮东安区副区长
孙传宝西安区副区长
何欣爱民区副区长
刘晓野阳明区副区长
刘振刚市公安局纪检书记
郎勇市“三优”办副主任
孟凡平市财政局党委委员
郑伟湘市双拥办主任
陈海军市气象局副局长
郭士民市房产局副局长
鞠兴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高峰牡新闻传媒集团广播电视台台长
市清运冰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市城管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清运冰雪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焦庆华,联系电话:6560988、6560915。
七、保障措施
(一)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各清运冰雪责任单位要把清运冰雪工作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务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和任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落实、亲自指挥、亲自参与,做好组织准备工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第一时间调动人力、出动机械,确保清运冰雪工作行动迅速、组织有力、落实到位。
(二)实行联合督检制。日常清雪时,由市“三优”办、城管办负责检查督办;应急清雪时,由市督查室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市“三优”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城管局共同组成的市清运冰雪联合督查组,对每场雪的清理工作进行联合督检、评比。将清冰雪工作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文明单位评比、目标考核、行风评议、班子考核、效能监察等检查评比体系中,对清雪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及时、不达标单位,通过报纸、电视、电台予以通报批评,对出现严重问题或拒不履行义务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三)加大行政执法和处罚力度。对未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完成清运冰雪任务的责任单位与个人,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仍未清除或者未达到清除标准的,由市城管部门组织专业单位进行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下罚款;对违规停放、影响实时清雪作业的机动车辆,市公安交警部门和市城管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长期违规停放、影响清运冰雪作业的车辆,可由有关管理部门依法将车辆拖离作业区。
(四)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全程跟踪报道清运冰雪工作情况,大力宣传表现积极、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对行动迟缓或任务完成差的单位要点名批评、公开曝光。各责任单位要专人负责搞好信息反馈和通讯报道,主动向新闻单位和市清运冰雪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清运冰雪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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