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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
鄂建办〔2013〕24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全省住建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办法》已经厅领导同意,现予印发。
附件:全省住建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办法.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
全省住建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提升调研水平,促进调研成果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决策和住建行业改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省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独立或参与完成的调研成果。省住建厅领导同志单独署名的调研成果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选题意义。能够围绕住建行业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来选题。(20分)
(二)创新能力。调研方法规范科学,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能抓住问题实质,创新解决住建工作的问题,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25分)
(三)文章编写。调研报告、论文思路清晰,内容充实,文理顺畅,逻辑性强。(25分)
(四)实际应用。调研成果在服务领导决策、促成相关政策办法出台、促进有关工作开展以及在实际应用中作用明显。(30分)
除上述百分制外,参评调研报告、论文得到领导批示,或在省级以上权威报刊、网站上发表的,可另加分,加分不超过10分。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实行自愿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择优奖励的原则。
政策法规处根据评审结果,以厅名义制作表彰文件,对获奖作品的作者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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