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0年全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恩施州政发〔2010〕1号
颁布日期:2010-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2010年全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

恩施州政发〔2010〕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打基础的关键年,坚持不懈地组织实施好全州重点项目建设,对于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全州重点建设项目89个,年度计划投资1326537万元,其中:跨区域省级重点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766350万元;省级重点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170000亿元;州级重点项目81个,年度计划投资390187万元。重点前期推进项目41个,估算投资5246514万元。为确保2010年全州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全面实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重点项目组织领导

实施重点项目,是全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以加快全州经济发展为己任,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项目工作责任制,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扎实工作,努力实现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责任目标

今年重点建设项目较多,建设任务繁重。各县市、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项目强力推进。对计划新开工项目,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尽快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想方设法尽早开工。对上年结转项目,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建设计划和建设工期,提高工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项目资金使用调度,千方百计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提高资金到位率;加大设备、人力的投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全面完成重点建设责任目标。

三、加强协调,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履行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争取和实施重点项目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行政职能部门要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主动协调,及时解决,切实为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优质服务。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各级公安机关对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严格制度,强化重点项目全程管理

严格执行“四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程管理。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对重点项目全程负责;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监督检查,防止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强化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和工程质量领导终身责任制。强化招标投标管理,严禁招投标“暗箱”操作和工程监理流于形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豆腐渣”工程;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力度,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继续坚持一手抓重点项目建设,一手抓重点前期推进项目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政策,准确把握国家支持的项目和扶持的重点领域,结合各行业规划,扎实、超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要按照2010年34个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目标,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项目领导班子,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专班,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项目前期工作的程序,扎实推进。

六、广辟渠道,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抢抓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机遇机遇,争取更多的专项建设资金。积极开展银企对接,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紧密联系的工作机制,努力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州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银行信贷投资规模。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协议变合同和提高合同资金的到位率。积极开展项目融资。引导和启动民间投资,采用政策鼓励、投资导向、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提供服务的方式,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方式投资重点项目建设。

七、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统计工作

各县市、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衔接,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准确、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项目投资统计月报;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依法统计,切实做好项目统计工作。要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项目统计工作的质量,以全面、真实的反映我州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附件:1、《恩施州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恩施州2010年重点前期推进项目计划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