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湖北代表团荆州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湖北代表团荆州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10〕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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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湖北代表团荆州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湖北代表团荆州分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湖北代表团荆州分团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的要求,我市拟组团参加。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技引领转型、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充分利用高交会“国家级、国际性、高水平、大规模、讲实效、专业化、不落幕”平台,展示和宣传荆州的高新技术产业成果,加强与国外、境外和沿海地区在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信息、人才、资本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推进荆州产业的升级换代,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湖北代表团荆州市直分团、县市区及荆州开发区分团、参展交易分团。市直分团由市领导带队,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参展交易分团由市内相关企业组成,主要开展高新技术成果展示、项目推介和科技成果交易活动等;县市区及荆州开发区分团由参会的县市区及荆州开发区领导带队,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到会参观、洽谈,举办招商引资和推介活动。
成立高交会荆州代表团筹备办公室(以下简称筹备办),筹备办设在市商务局(招商局),具体负责我市参加高交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市政府驻广深办配合做好荆州代表团在深圳活动的服务工作。
三、主要活动
本次活动除参加高交会及省团活动外,实行统一策划、分团安排。参会各单位要重点组织参加以下活动:
(一)组织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参加高交会成果展。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组织我市3-5家高新企业成果在湖北展馆内展示。同时,在会议期间,市领导参加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的高新技术成果展示和场内交易洽谈活动。
(二)有针对性地参加高交会和省政府在深圳举行的高层论坛活动。
(三)有针对性地参加省政府举行的有关会见与座谈会。
(四)11月17日下午15:00-17:00,参加市政府在深圳市香格里拉饭店主办,市商务局(招商局)、市政府驻广深办承办的“2010湖北荆州·深圳投资恳谈会”和“荆州市人民政府招待晚宴”,并在恳谈会上进行招商引资项目签约仪式。参会人员为市领导、各县市区及荆州开发区分团成员、签约项目代表、各分团邀请的客商、新闻媒体。
(五)拜访有关企业,推进有关在谈项目的洽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届高交会是一次重要的国际性活动,是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和桥梁,同时,也是我市开展招商引资百日会战成果展示的重要平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做好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切实转变招商工作方法与方式,注重主动性、创造性,有针对性地联络一批珠三角地区的重要客商,洽谈一批项目,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力求在高科技项目招商上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市商务局(招商局)负责参加高交会科技成果展示的有关组织工作,以及市领导在各活动会场的致辞、招商项目册及宣传推介资料、签约项目的督办落实、会务活动资料等工作。市科技局要精选一批科技项目参加省科技厅组织的高新技术成果展。各县市区及荆州开发区要分别按活动要求,准备有关推介项目和签约项目,做好客商拜访等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情况有选择性地参加活动。
(三)精心策划,力争签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策划重点推介项目,力争在活动中推出一批质量高、投资吸引力强的招商项目。每个县市区及荆州开发区要有一批具有成效的项目在会上签约,市直部门也要准备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在会上进行推介与签约。
五、经费来源
市领导和市分团工作人员的参会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其他人员费用和各分活动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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