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荆政办发〔2009〕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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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意见
荆政办发〔2009〕66号
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荆政发〔2008〕4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按照“事权下放、重心下移、责权统一”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市城区主次干道“门前三包”责任制,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扎实推进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为荆州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管理责任制的路段,达到无占道经营、无门店外延、无违章搭建、无垃圾死角、无乱贴乱画、无乱牵乱挂、无擅自修剪砍伐或损坏树木花草的标准,做到道路畅通、绿化美观、街面整洁卫生。
三、组织管理
各区政府(管委会)是“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城管办(局)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参与辖区路段“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临街产权单位和门店做好各自责任区的“门前三包”各项工作。
(一)成立办公室。各路段成立“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做到“四个一”,即:一处办公地点、一幅工作图表、一套管理制度、一支管理队伍(专职工作人员、三包员和监管员等)。
(二)组建队伍。各路段“门前三包”办公室做好落实“门前三包”员、聘请路段监管员的工作。“门前三包”员由临街产权单位和门店采取自聘、联聘和出薪代聘等方法确定。“门前三包”监管员可以从下岗职工、低保户、公益岗位人员中选聘。三包员和监管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做到“四有”,即:身上有标志、肩上有责任、手中有工具、待遇有保障。
(三)强化管理。“门前三包”要做到“三落实”和“五个随时”。“三落实”即:临街单位和门店做到责任人、责任区、责任牌落实;“五个随时”即:路段管理做到随时清扫垃圾废弃物、随时摆齐非机动车辆、随时清理乱牵乱挂、随时疏导流动摊点、随时清除“牛皮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抓手,是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客观要求,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构建和谐荆州具有重要意义。市城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健全专班,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路段“门前三包”办公室、街道社区要深入产权单位、商业门店、居民住户,开展上门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共同搞好“门前三包”工作。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门前三包”工作,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市城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门前三包”工作,自觉服从路段“门前三包”办公室的协调和管理。各城管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市城管局要积极配合各区做好67条主次干道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工作,提高环卫作业质量,保持路面卫生干净、垃圾不落地。
(五)市城管办要加强对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制定“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制度,建立检查考核专班,做到定期检查、考核和奖励,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城市管理考核内容,作为年终各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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