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 | 文号:辽府发〔2015〕20号 |
|---|---|
| 颁布日期:2015-08-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科技服务业是运用现代科学知识、现代技术和信息等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为认真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1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加快我市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市经济全面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吉发〔2012〕24号)和《意见》的具体部署要求,紧密围绕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培育市场主体,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科技服务业发展环境,构建出结构合理、机制灵活、效益显著的科技服务体系,为实现加快我市转型发展新跨越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政府通过产业及相关扶持政策,优化科技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科技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2.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优化,促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
3.企业主体。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大力培育行业的规模化领军企业,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的主体。
4.协同创新。有效汇聚创新资源和要素,充分激活“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多元素共同协作,实现深度合作。
5.开放合作。跟踪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新趋势,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服务资源,既能“引进来”,还要“走出去”。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发展成为我市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对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骨干龙头企业;涌现一批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研究与开发及其服务。
推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设研究机构,着力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水平和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及布局,依托我市重点打造的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高精铝加工、纺织袜业、医药等主导、特色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体现产业特点和技术优势的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实施研发服务企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实力突出、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研发服务企业。统筹推进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产学研各方之间,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各环节之间的协同配合和对外合作。着力推动研发设计服务机构以企业化、市场化、专业化、集群化、品牌化为导向实施转型发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法人实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团队在我市组建专业化的研发设计企业。鼓励支持以麦达斯铝业、利源精制、东北袜业、博大伟业、金翼蛋品、吉林省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为核心,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基地)、技术中试中心等,为产业提供共性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外包服务,支持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机构向科技研发领域拓展服务。支持我市企业借助大型仪器设备协作网,充分运用高校、科研院所的大型高精科研设备推动科技创新。
(二)技术转移服务。
重点建设以吉林省科技大市场辽源分市场为核心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实现科技大市场“线上线下”同时运行,搭建技术转移、资源统筹、协同创新、科技金融融合、科技成果孵化和科技政策保障等六大平台。推动中国科学院长春技术转移中心、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分中心在我市建立。整合完善辽源市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平台、辽源市专利信息服务网等科技服务平台,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建设企业技术转移中心。推进包括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中介机构在内的科技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建设工作,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为技术转移服务提供支撑。创新技术转移模式,鼓励以创业转移、人才引进、风投孵化等方式开展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在研发立项决策、创新路径优化、创新成果挖掘、专利质量提升、科学布局应用等方面,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提高技术转移的质量和效益。优化技术转移环境,通过争取对技术交易后补助和科技服务机构补贴等方式,鼓励技术转移及其从业机构。
(三)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培育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发挥优势,资源共享,实现技术机构由目前提供单一服务向提供综合服务延伸,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充分利用“吉林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基地”。增强全市检验检测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机构的管理水平、仪器设备与环境设施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科研能力。支持东北袜业园国检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面向全国提供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技术机构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加强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及核心产品的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支持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服务发展,构建技术标准全程服务体系。
(四)创业孵化服务。
在辽源市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设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做好东北袜业园的大学生科技园、市农科院的高效节能聚光温室蔬菜新品种繁育创业园区等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工作,积极参加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政府资金引导多方投资建设孵化器,培育发展同创动漫大学生高端数字科技创业园、龙山科技智慧园、齐力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探索“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新型运作模式,鼓励孵化器市场化运作,支持民营机构、龙头企业、大专院校等多元主体建设和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努力实现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运行机制科学化、组织体系网络化、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内容国际化的孵化器建设“六化”目标,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器群体。利用老厂房、旧仓库、旧街区等存量房,探索“众创空间”等“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的新型孵化模式,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要通过完善服务功能,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及成果转化服务。
充分发挥辽源市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学科优势,在政府的主导下,建设辽源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将辽源市创新创业园打造成我市的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科技人才培养基地。
(五)知识产权服务。
强化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创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转让和交易模式,推动知识产权向经济效益转化。培育发展具有一定技术壁垒和核心技术保护能力的专利优势企业。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代理、评估、转移等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强化中介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服务,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为,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入股、专利保险等工作。推动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辽源分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强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提升专利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向社会免费提供专利基础信息,促进专利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有效运用。
(六)科技咨询服务。
加快“智慧辽源”建设,支持云计算中心二期扩容及宽带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培育发展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挖掘、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吸引一批省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我市。扩大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企业业务规模,推动企业扩展市场,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强数字文化教育产品开发和公共信息资源深化利用,构建便捷、安全、低成本的数字内容服务体系。推进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市建设。积极发展第三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安全认证、信用评价、数据存证、物流配送、运营外包、技术支持等电子商务服务,形成较为完备的电子商务交易支撑等相关服务体系。支持中天智慧城市发展集团与中国搜索共同打造具有专利技术,采用“互联网+”模式的全国商品诚信溯源平台建设,通过唯一身份认证的方式对商品生产、销售全程溯源,保证企业品牌诚信度,防止假货冲击,保障消费者消费可追溯、可鉴真,帮扶企业以诚信经营开拓市场,带动产业发展;支持东北袜业园依托阿里巴巴下辖子站点——阿里巴巴产业带建设,鼓励入驻小微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实现商业运营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支持辽源华联电子商务平台,在我市各社区设立销售、配送网点,为居民提供送货上门服务。利用好吉林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平台,为全市企业、创业者、风险投资者、项目管理者等传播工程咨询知识、介绍工程咨询业务、提供集成化的工程技术解决方案。
(七)科技金融服务。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努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建立政府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加大市、县财政科技研发经费投入。积极探索在辽源经济开发区设立科技金融试点,为重点创新项目融资开辟绿色通道。创新投入方式,优化投入结构,重点支持我市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加大对中间试验环节的支持力度。支持吉林银行辽源分行建立“科技银行”。搭建我市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有效整合科技企业、科技项目、科技人才、科技园区、科技平台、科技政策等优质资源,促进金融、创投以及社会资本与科技企业有效对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形成围绕政府科技投入、吸引金融信贷和鼓励创投跟进投入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我市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八)科学技术普及服务。
举办好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科普日、主题宣传周(日)、大型主题科普展览等活动,开展好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科普进机关、科普进企业、科普进军营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袜业博物馆、青少年平安教育基地等科普场馆的作用,面对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科普宣传教育。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充分挖掘我市创新文化和科技创新精神。全面整合科研机构、院校、企事业单位的科普资源,参加吉林省科普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动员和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服务活动。
(九)综合科技服务。
积极引入域外科技服务资源,与我市科技服务资源进行协同整合,建立科技服务资源开放共享的市场化机制。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度整合实验室、关键设备等研发资源,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我市共性技术开发体系,并对外开放,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引导科技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在辽源经济开发区、龙山科技智慧园等科技服务需求较集中的园区设立科技服务集中区。鼓励我市的软通动力等科技服务机构和企业建设总部经济。
三、政策措施
(一)健全市场机制。
大力支持非公有制主体进入高技术服务业。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凡允许国有企业进入的,一律对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开放。加强对高技术服务业创新的保护力度。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构建高技术服务业创新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我市高技术服务业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细则。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好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激励作用和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创新科技计划管理机制,以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
(二)强化基础支撑。
落实好吉林省科技报告制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建立科技报告工作机制。全市科技信息系统要实现科研项目的信息和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市级立项信息要向全社会公开,有利于社会的监督。完善价格政策,实现科技服务企业用水、用气与工业企业同质同量同价。统筹科技服务业用地,年度土地供应适当增加科技服务业发展用地。收储及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退二进三”腾出的土地,优先向科技服务业项目提供。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科技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加快办理用地手续。鼓励科技服务业在辽源经济开发区内租赁使用标准厂房。引导和支持科技服务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
(三)加大财税支持。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投入到我市的科技服务业。加大对科技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将科技服务业科技创新作为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对政府引导企业开展的科研项目,主要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采用“后补助”及间接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资金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以及企业主导项目组织实施的机制。
贯彻落实减免税政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者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领域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可按税法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四)拓宽资金渠道。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拓展金融为科技创新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分支机构,加强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抵质押等方式的创新与推广。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拓宽科技服务业发展融资渠道。支持设立多种形式的科技企业融资咨询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面向科技服务企业开展业务。鼓励银行、证券、保险、担保、股权基金、信托、租赁、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结成科技企业金融服务联盟。大力发展科技企业融资服务中介机构,鼓励设立增信、融资咨询等专业机构。支持银行加大对科技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科技服务业中小企业融资上市,支持科技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宽科技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ppp、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
(五)加强人才培养。
建立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的“绿色通道”。完善科技服务引才引智机制,对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在注册资金、税费、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多方面优惠,吸引高层次科技服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以东北袜业园等企业为重点,开展博士后工作站(创业基地)的申报工作,使博士后工作站(创业基地)成为我市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器”和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依托科技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培育建设科技服务业创新团队。实施集聚东北优秀人才战略,畅通经常性引才引智渠道,引进优秀科技服务人才。建立特聘专家库,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和机构通过“星期六工程师”、域外设立研发机构等方式引进国内外特聘专家。在职称评定上给予政策倾斜,对我市科技服务业工作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符合吉林省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不受学历、资历、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评定高级经济师;凡在科技服务业工作满1年以上的外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港澳台同胞,不受身份、地域、档案、户口等限制,均可申报晋升相应级别的职称;科技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免试。
(六)推动引领示范。
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创新性强、处于行业领军地位的科技服务企业开展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在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中的带动作用。积极支持示范企业提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能力,形成以示范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企业集群。在我市主导、特色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一批重点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带动我市科技服务业整体跃升。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http://www.liaoyuan.gov.cn/html/2015/liaofufa_0821/484.html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1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