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快递下乡”的实施意见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快递下乡”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通市政办发【2015】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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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快递下乡”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快递下乡”的意见》(吉政办发〔2015〕16号)精神,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壮大,将快递服务业延伸至乡镇一级(以下简称“快递下乡”),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快递园区建设,促进快递服务业集聚发展
(一)做好规划衔接。将快递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将物流快递园区作为城乡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按照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原则,在我市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商品展示等服务功能的现代化快递园区。(负责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保障土地供应。快递服务业建设项目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利用在实施城乡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发展快递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或租赁。(负责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落实支持政策。对快递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园区符合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鼓励支持条件的,积极协助企业争取省补助或贴息扶持。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价格政策,快递企业用水、用气、用热实行与工业企业同价。(负责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有效利用资源。在现有规划的物流园区建设以及闲置的物流园区中,引导快递企业集中入驻,在租用场地、交通便利通行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有效利用通化医药高新医药产业园区,规划快递物流园区,鼓励引导快递企业入驻,吸引快递企业入驻。(负责部门: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改善运输作业环境,促进快递服务便捷高效
(一)落实快递车辆政策。按照依法、高效、环保的原则,制定非机动快递车辆配送管理办法,支持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城乡末端配送。对快递车辆,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管理。对统一管理后的快递末端派送三轮车,在禁限行路段允许其通行、停靠、作业等,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及额外附加义务。在全市范围内,对备案的快递中转车辆实行减免公路费政策。(负责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试点推广新能源电动专用车。在快递终端投递环节试点推广新能源电动专用车。在国家现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快递企业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享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财政补贴政策。(负责部门: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加快乡镇快递网点建设,完善城乡快递服务网络
(一)大力推进快递服务中心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快递服务纳入城乡配送体系,加快与城乡配送体系建设的融合发展。支持专业第三方或快递企业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和村屯建立或合作建立快递服务网点。引导快递企业与村级便民服务组织、供销社分销店、农产品网代办站、农村综合服务社、农家店等共建快递服务中心。支持乡镇邮政局(所)向快递企业开放平台,为快递终端投递和揽收提供服务和便利,提升快递终端服务的质量,节省终端服务成本,不断提升快递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在未建立快递服务网点的乡镇建立快递服务网点或共建快递服务中心,对达到建设标准的、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快递网点,经邮政管理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各地可通过“以奖代补”形式,鼓励专业第三方企业设立快递服务中心。[负责部门: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大力推广智能快件箱。各级政府应将智能快件箱作为共同配送体系的一部分纳入规划,统一建设,每年投入一定资金,重点在政府机关、高校、住宅小区,以及重点乡镇或村屯设置智能快件箱。同时,利用多种形式鼓励、吸引快递企业或第三方投资设置智能快件箱,由邮政管理部门把关,统一规格标准和使用规范,建立统一的投递服务平台,着力解决好快递终端投递存在的难题,满足群众用邮需求。[负责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四、推动快递服务业与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服务地方经济
(一)推动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对快递企业用地、车辆通行、终端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建电商快递园区,形成协同发展效应。发展冷链快递,拓展农产品冷藏及低温仓储配送等服务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快递园区申报示范基地(园区),支持快递企业申报电子商务服务示范企业。[负责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邮政管理局、市农委、市商务局]
(二)积极支持快递服务业与交通运输业协同发展。支持快递企业与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客运站加强合作,鼓励市到县和县到乡的客运班车代运快件,健全小件快运服务体系,降低运输成本。鼓励交通运输部门为快件运输开设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负责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快递服务水平
(一)完善快递行业培训基础设施。加强快递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引导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与快递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快递服务业紧缺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快递企业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建立实训基地,支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服务业技能型人才再培训、再教育。(负责部门: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加大培训扶持力度。利用邮政行业队伍培育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推进快递业职业培训项目实施,将农村快递人员培训纳入职业农民培训计划中,做好对农村劳动者入选快递行业的岗前培训、入职后资格培训、专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为快递企业定向培训专业快递人员。鼓励支持快递企业推进用工本地化。[负责部门: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鼓励邮政行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快递从业人员持证比例。邮政管理部门负责资格认定,各级政府对邮政管理部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可按就业扶持政策有关规定给予支持。[负责部门: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
(一)将快递服务业列为重点扶持发展行业给予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快递服务业的发展,将快递服务业列为重点扶持发展行业,给予政策支持。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特点,推动相关产业与快递服务业协同发展,共同服务地方经济。[负责部门: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帮助电子商务和快递企业寻找货源。结合我市区域特色和农产品产业布局,积极培育建立农村“快递下乡”重点货源带,为电子商务和快递企业提供各具特点的货源供应。建立以地方特产为重点的货源带,为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企业提供我市农特产品地域目录、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目录和产品目录,鼓励和帮助农村电子商务与快递企业外销我市地域特色农产品。选择发展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的乡镇开展试点示范。重点推介人参、药品、葡萄酒、土特产品、朝鲜族特色商品等。(负责部门:市农委、市邮政管理局)
(三)在工商登记管理方面给予快递企业便利。较大规模的快递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可依据邮政管理部门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分支机构名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集中统一办理。(负责部门:市工商局)
(四)切实减轻快递企业税收负担。对快递企业投资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抵免政策。采取实行统一核算的快递企业总分机构在本市跨县(市)经营的,符合条件的,报经省国税局、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可以在分支机构预征,并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采取总分机构形式在市内跨地区经营的快递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促进快递企业合理划分运输收入,按照国家、省部署加快推进营改增改革,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推动快递企业产生的各类费用逐步列入可抵扣范围。鼓励快递企业推广使用手持税控终端开具普通发票,对购置手持税控终端成本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负责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农村快递服务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快递服务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推广仓储设施和运输车辆抵押贷款业务,建立完善适应快递服务业特点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制度,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快递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引导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快递保险业务,进一步提高对快递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快递服务领域。(负责部门:市金融办、市银监局)
七、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我市快递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加强政府引导。邮政管理部门要引导快递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培育企业文化,打造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负责部门:市邮政管理局)
(二)提高快递信息化水平。鼓励引导快递企业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运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对业务受理、仓储管理、分拣配送、客户管理、安全监控、信息跟踪查询等生产管理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分析,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地要对邮政管理部门安全信息监管系统建设给予相应支持。[负责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安全监管。成立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建立严格的收寄验视制度和应急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及物联网技术,建立安全信息监管系统,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传递、贩运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和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邮路寄递渠道安全。各级政府要对邮政管理部门安全信息监管系统建设给予财政补贴。(负责部门: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支持农村快递服务业重要意义的认识,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落实责任,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扶持发展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推动全市“快递下乡”快速健康发展。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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