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3〕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2日

连云港市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连云港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全面推进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目标,促进我市矿山地质环境全面好转。根据《连云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和《连云港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结合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以消除地质灾害、改善地质环境和恢复植被生态、提升城市景观为目标,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土地复垦整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市区矿山开采废弃塘口进行综合整治。通过一段时间努力,使矿山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得到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消除,矿山废弃地基本得到复绿或有效利用,因开山采石破坏的景观和环境明显改善,逐步恢复云台山风景名胜区青山绿水的优良景观资源和优质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保护的政策体系和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治理原则

(一)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统一规划,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先易后难,分类分区分期实施。

(二)合理分工、职责明确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建立分级负责和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

(三)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优先安排重点矿区和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点面结合,限期落实。

(四)监督约束、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奖惩并重,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措施,严格督查考核。

三、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目前,市区共有需进行人工整治的废弃(关闭)塘口27个,总面积约466万平方米,其中露采边坡面积约222万平方米,采矿废弃地面积约244万平方米。其中,新浦区3处,治理总面积约32万平方米;海州区8处,治理总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市开发区3处,治理总面积约100万平方米;连云区6处,治理总面积约77万平方米;云台山景区7处,治理总面积约147万平方米。以上整治任务三年内完成。

(二)实施计划。2013年1月下旬,印发市区废弃(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建立市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库,相关责任主体抽调专人编制项目实施计划。2013年1月底前,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治理计划编制项目治理设计方案。2013年2月底前,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2013年底前完成首批6个关闭塘口治理示范工程项目;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关闭塘口治理任务。

(三)责任分工。各区政府(管委会)为辖区废弃(关闭)塘口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主体,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和区级国有投融资公司为废弃塘口地质环境治理实施主体,按照“分期分区治理,资金封闭运行,项目滚动实施”思路,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港口集团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治理工作。其中,新浦区政府负责3个项目,海州区政府负责8个项目,连云区政府负责5个项目,市开发区负责2个项目,云台山景区负责7个项目,港口集团负责2个项目,市国土储备中心负责1个项目(为续建项目,2010年开工、国家投资的新滩关闭塘口整治项目)。

1.2013年开工建设治理项目12个。

其中,2013年底前完成6个(含续建的新滩关闭塘口整治项目),2014年底前完成7个。

(1)新浦区1个

南城镇西山采石厂关闭塘口,2013年底前完成。

(2)海州区2个

锦屏磷矿东塌陷区,2013年底前完成;

锦屏采石二厂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3)连云区3个

云山乡黄崖关闭塘口,2013年底前完成;

中云林场一分厂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后腔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4)市开发区1个

中云台山经十五路江庄关闭塘口,2013年底前完成。

(5)云台山景区3个

东凤凰山关闭塘口,2013年底前完成;

云台乡西山头道涧二道涧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南云台林场北山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6)港口集团2个

东疏港高速中云台山路堑整治,2014年底前完成;

墟沟林场黄草沟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7)市国土储备中心1个

新滩关闭塘口整治项目,2013年底前完成。

2.2014年开工建设治理项目7个。

其中,2014年底前完成当年开工项目5个,完成2013年开工续建项目7个;2015年底前完成治理项目2个。

(1)新浦区1个

花果山乡飞泉狼窝采石厂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2)海州区2个

海州园林刘顶段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锦屏镇岗嘴采石厂关闭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3)连云区1个

板桥东山嘴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4)市开发区1个

朝阳西山采石厂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5)云台山景区2个

云台乡西山采石厂龙山头关闭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云台乡前关村采石厂花果行关闭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3.2015年开工建设治理项目8个。

其中,2015年底前完成当年开工项目6个,完成2014年开工续建项目2个;2016年底前完成治理项目2个。

(1)新浦区1个

花果山乡采石总厂小村北山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2)海州区4个

海州酒店采石场关闭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刘志州山南关闭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朐山采石厂关闭塘口,2016年底前完成;

朐山采石二厂,2016年底前完成。

(3)连云区1个

老君堂村采石场关闭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4)云台山景区2个

云台乡丹霞采石厂潭沟关闭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云台乡西山采石厂潭沟关闭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4.2016年完成2015年开工续建项目2个。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由市云台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整治项目审批、方案审查,推进项目落实,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各区政府(管委会)为相关整治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项目实施过程中矛盾协调、治理项目日常监管等工作。承担治理任务的市、区级国有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具体实施项目治理,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初步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维护和管养。各区政府(管委会)对承担的整治任务不得再行下放,各相关单位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类费用。

二是拓宽筹资渠道。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在山体复绿项目完成后,对形成的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的,原则上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出让,出让收益按照治理项目投资额对实施主体给予补助;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废弃矿山治理的相关政策,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山体复绿项目进行包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建立以奖代补的资金激励机制。

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各责任单位、实施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科学、规范施工,原则上整治过程中不再进行山体开挖,严禁以治理之名开山采石。项目完成后,实施单位自行初检合格后申请市云台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竣工验收。项目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由审计部门负责组织综合审计。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市重大项目督查考核内容,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积极投入资金开展治理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并在下一年度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治理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重大事项考核中将降低考核档次,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连云港市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分解表

连云港市市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分解表

一、2013年底前完成治理项目6个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及内容

治理模式

总投资概算(万元)

项目实施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新浦区

1

南城镇西山采石厂关闭塘口

完成20万平方米废弃矿山的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12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复绿、土地开发

1100

新浦区政府

2013年

海州区

2

锦屏磷矿塌陷区综合整治

完成21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11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复绿、废弃地开发

1300

海州区政府

2013年

连云区

3

云山乡黄崖关闭塘口

完成7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2.2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4.8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复绿、废弃地开发

400

连云区政府

2013年

市开发区

4

中云台山经十五路关闭塘口

治完成56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30.8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25.2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3000

市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

云台山景区

5

东凤凰山关闭塘口

完成49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24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2700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2013年

★新滩关闭塘口

完成42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12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30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2600

市国土储备中心

2013年

二、2014年底前完成治理项目12个(当年开工项目5个和2013年开工续建项目7个)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及内容

治理模式

总投资概算(万元)

项目实施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新浦区

6

花果山乡采石总厂小村北山关闭塘口

完成5.8万平方米废弃矿山的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3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

采取削坡降坡、生态环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复林地

400

新浦区政府

2014年

海州区

7

锦屏采石二厂关闭塘口

完成10万平方米的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2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复绿、土地开发

600

海州区政府

2014年

8

海州园林刘顶段关闭塘口

完成40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11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复绿、废弃地开发

2200

海州区政府

2014年

连云区

9

▲中云林场一分厂关闭塘口

完成13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6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800

连云区政府

2013-2014年

10

▲后腔关闭塘口

完成2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0.8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300

连云区政府

2013-2014年

11

▲板桥镇东山嘴关闭塘口

完成24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8.6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15.4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1600

连云区政府

2013-2014年

12

▲墟沟林场黄草沟关闭塘口

完成14.3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6.2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8.1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复绿、废弃地开发

780

港口集团

2013-2014年

市开发区

13

朝阳西山采石厂关闭塘口

完成3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约1.4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

采取削坡降坡、生态环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复林地

150

市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

14

▲东疏港中云台山路堑关闭塘口

完成41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约36.6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3.4万平方米

采取削坡降坡、生态环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复林地

3000

港口集团

2013-2014年

云台山风景区

15

▲西山头道涧二道涧关闭塘口

完成46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17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3200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2013-2014年

16

▲南云台林场北山关闭塘口

完成25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10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2000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2013-2014年

17

云台西山采石厂龙山头关闭塘口

完成3.7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约3.2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0.5万平方米

采取削坡降坡、生态环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复林地

230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2014年

三、2015年底前完成治理项目8个(当年开工项目6个和2014年开工续建项目2个)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规模及内容

治理模式

总投资概算(万元)

项目实施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新浦区

18

花果山乡飞泉狼窝采石厂关闭塘口

完成6.4万平方米的废弃矿山的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4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

采取削坡降坡、生态环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复林地

400

新浦区政府

2015年

海州区

19

▲锦屏镇岗嘴采石厂关闭塘口

完成21万平方米的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9.2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15.8万平方米

采取削坡降坡、生态环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复林地

1100

海州区政府

2014-2015年

20

海州酒店采石场关闭塘口

完成9.5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4.7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4.8万平方米

采取削坡降坡、生态环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复林地

550

海州区政府

2015年

21

刘志州山南关闭塘口

完成2.5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1.6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0.9万平方米

采取削坡降坡、生态环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复林地

150

海州区政府

2015年

连云区

22

老君堂村采石场关闭塘口

完成11.3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3.3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治理、废弃地开发

650

连云区政府

2015年

云台山景区

23

▲云台前关村花果行关闭塘口

完成12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约7.8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5.6万平方米

采取削坡降坡、生态环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复林地

700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2014-2015年

24

云台丹霞采石厂潭沟采关闭塘口

完成5.8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约5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0.8万平方米

采取削坡降坡、生态环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复林地

400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2015年

25

云台西山采石厂潭沟关闭塘口

完成6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约5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

采取削坡降坡、生态环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复林地

400

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2015年

四、2016年底前完成治理项目2个(2015年开工续建项目2个)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规模及内容

治理模式

总投资概算(万元)

项目实施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26

▲朐山采石厂关闭塘口

完成10.3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4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6.3万平方米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复绿、废弃地开发

600

海州区政府

2016年

27

▲朐山采石二厂关闭塘口

完成0.85万平方米废弃矿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积约0.5万平方米,废弃地面积约0.35万平方,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坡面复绿、废弃地开发

60

海州区政府

2016年

注:“★”为国家投资续建项目;“▲”为上年开工续建项目,续建项目只跨一年,不跨两年。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