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宁政发(2012)3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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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1-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9日
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若干意见
为支持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加快高新园“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进程,充分发挥高新园在南京创新型城市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印发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指南的通知》(国科发火〔2010〕244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江宁高新园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江宁高新园是我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标志。在当前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江宁高新园面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产业结构等重要问题。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是江宁高新园在更高水平上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机遇,带动区域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国家高新区未来十年“战略提升”行动的必然选择,是南京建设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关键举措,更是深化落实南京“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探索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模式,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创新型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江宁高新园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突破口,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战斗合力,全面支持江宁高新园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
二、把江宁高新园建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要求,按照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的发展思路,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深入实施“人才引领、科技创业”战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全面推进观念创新、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提升园区科学发展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江宁高新园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战略定位是:南京市科技创新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主阵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先行军,带动辐射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增长极。
到2015年,高新园营业总收入超1250亿,百亿元企业达到4家,形成由生命科学、高端智造和现代服务业构建起的现代产业体系,其中生命科学成为具有全球规模和技术影响力的创新集群,建成创新要素高效吸纳、创新创业潜能高度释放、创新服务网络健全完善的重要平台,综合创新能力进入全国高新区领先行列,实现环境与产业相互协调、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区域品牌在国内具有较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
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创建工程技术中心、硕士博士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海外建立或兼并研发机构,吸引跨国公司、市外大型企业来园区设立研发中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开展技术改造的企业提供补贴。滚动实施“千企升级”计划,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协调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切实加强商标、品牌、专利和标准化建设,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
(二)推动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工程中心、科研基地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加快成立产学研用结合的标准联盟、技术联盟和产业联盟,支持产学研联合体承担国家及省市的重大科研与产业化项目,开发自主创新产品,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促进江宁大学城高校以及南京地区国家级和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按照市场机制面向区内企业开放科技设施。
加快推进江宁大学城建设。依托高校优势学科集成创新资源优势,建立高校与区域经济紧密结合的成果转化机制,支持高校教师转化和推广科研成果。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启动高校与企业的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推动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科技园,发挥大学科技园在聚集人才、孵化企业、转化成果、科技咨询、大学生创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完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建设一批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投融资平台、数据信息库、技术转移平台和政府服务平台,重点在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等孵化器内搭建技术创新支撑机构。设立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和运营。聚集和培育科技中介机构群体,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服务,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研究制订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视其在税收中对地方财政的实际贡献,在科技扶持资金给予奖励。
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提升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构建特色突出的新兴产业格局
围绕实施南京“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服务业提速计划”,支持江宁高新园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生命科学产业集群、高端智造产业集群、文化创意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集群。加强对生命科学产业的规划引导和政策聚焦,引入全球领先水平的科研机构,推动百项创新药物研发及产业化工程,加快生命科学创新园载体建设,引导业内加强协作互动,将产业打造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集群,成为园区最具特色的品牌产业。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向智能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方向升级,支持高新园围绕风电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智能仪器仪表、数控系统等领域,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发展高端环节,提升发展层次。立足本地制造业发展需求,依托江宁大学城、方山风景区等科教与自然资源,大力发展动漫、软件、文化创意以及商务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二)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共赢发展
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提高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产业整合的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建立全球研发体系、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加大对企业获得国际认证的扶持力度,增强进入国际市场的能力。支持优强企业开展国际并购重组,推动企业在并购国际先进技术、品牌和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培育成长型科技中小企业,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每年认定一批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在研发投入、人才引进、资金融通、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引导中小型企业与大型企业加强产业合作。鼓励中小企业建立自主研发机构,申报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推动高成长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探索发展新三板市场。
五、实施人才强园战略,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一)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大力吸引海内外科技领军人才、掌握国际前沿技术的留学归国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等科技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着力引进中央“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市“321计划”人才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加快建立学校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与国际交流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模式,加强产业与职业教育、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对接,引进和培养各类应用型技能人才。落实人才政策,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设支撑国际性人才发展的环境。
(二)鼓励和助推人才创业
吸引海外归国人员和团队创业,通过组织海外招聘、海外人才实地体验,提供项目资金、创业空间、融资担保等创业支持,吸引海归人员创业。切实落实南京“科技九条”关于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业政策,吸引和支持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离岗到高新园创业。鼓励大学生创业,安排创业导师服务,协助申请项目资金,提供办公或居住用房补贴,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三)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
加快推动紫金(方山)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生命科学园等孵化器投入使用。全面启动大学科技园建设,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高校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围绕园区主导产业需求,引导不同投资主体建设孵化器,建设一批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专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引入孵化器专业化管理团队,鼓励服务空间、服务手段和盈利模式创新,提高孵化器管理服务水平。
六、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一)加大政府资金对科技的支持力度
确保园区每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年增长幅度,积极争取国家、江苏省设立的各类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江宁区设立高新园新兴产业专项发展资金,创业种子(天使)投资基金、“紫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通过政策引导、资金参股和风险补偿等手段,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集聚。深化银政企合作机制,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衔接合作,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二)打造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服务链
引导商业银行在高新园设立科技信贷机构,推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等信贷创新试点建设。加快聚集股权投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资源。支持园区企业发行集合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债权融资渠道。制定实施科技创业企业上市辅导计划,推动科技创业企业通过“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七、加强规划引导与建设,营造一流的创新发展环境
(一)完善园区功能布局
根据江宁高新园总体功能布局,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区、江宁大学城、方山风景区建设。积极推进生命科学、文化创意、风电装备等“特色园中园”项目建设。探索特色专业园的市场化开发和运营模式,提高专业园建设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开发方山风景区自然资源,加强生态保护,适度发展文化创意、休闲旅游、医疗保健等产业。整合江宁高新创意180、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创意园及方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的优势资源,争取省级文化产业园挂牌。
(二)提升园区综合配套环境
支持江宁高新园加强科技基础设施、生活和商务配套设施建设。将江宁高新园纳入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在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选址上将重点向江宁高新园倾斜。加快引进高水平的中小学校和医疗机构,建设高端商务楼宇和酒店商业项目,完善商务、商贸和生活服务配套,形成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环境。
(三)实施园街联动发展
按照“园区辐射带动、街道主动对接、形成互动共赢”的思路,探索江宁高新园与淳化街道联动发展模式,对照高新园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要求,加强高新园和街道在统一规划、产业发展、就业增收、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全面推动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江宁高新园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宁高新园管委会,负责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的具体推进工作。建立省市相关部门会商联动工作机制和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支持力度
把江宁高新园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作为南京市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中的重点工作,继续加大对园区发展建设的引导性投入力度。全市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将优先选择高新园布局。对园区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可优先配置土地资源,优先争取省土地点供指标和单独选址。高新园企业研发生产的自主创新产品列入市政府采购名录,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三)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推动南京科技体制综合改革的政策在高新园先行先试,支持江宁高新园依法进行管理体制、用人制度、服务模式等方面的改革探索,研究对高新园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并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推进“政策聚焦”,尽快完善促进江宁高新园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配套政策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产业、创新、人才、金融等各方面支持。
(四)建立考评机制
按照国家科技部对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的要求,从“四位一体”和“五个转变”出发适度调整对江宁高新园管委会的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对江宁高新园知识创造和孕育创新的能力、产业化和规模经济能力、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几个方面的考核和督促,引导和支持江宁高新园加快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
附件: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
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沈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罗群副市长
王秦省科技厅副厅长
成员:翁国玖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赵晶夫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局长
张新年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洪省科技厅高新处处长
黄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谢志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黄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孔秋云市投资促进委员会主任
周金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陈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海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朱志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昌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林克勤市财政局局长
沈中立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柏鹏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陈发喜江宁区人民政府区长
周育刚江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江宁高新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协调工作;指导《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的研究制定;研究制定支持江宁高新园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政策扶持和相关配套措施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江宁高新园管委会,陈发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育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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