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局市地名办全市路名牌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宁政办发(2013)65号
颁布日期:2013-05-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局市地名办全市路名牌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城管局、市地名办拟定的《全市路名牌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3日

全市路名牌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市城管局市地名办2013年5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地名清理整顿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路名牌设置,现就全市路名牌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责任分工

(一)市地名办负责道路名称、起止点的确认工作。

(二)市外办负责道路名称英译文的翻译和审核确认工作。

(三)市城管局负责市管道路路名牌清理整顿工作,协调、督促各区开展路名牌规范设置工作。

(四)各区(开发区、指挥部)负责其属地责任范围内的路名牌规范设置及整顿工作。道路名称的确认,由相关责任单位提供道路名称(含起止点)一览表,经所属区地名办初审后,统一报市地名办审核,市外办翻译成英译文并予以审核确认。各责任单位根据确认后的双语路名标识进行规范设置。

(五)市住建委负责新、改、扩建(含出新)道路的路名牌同步规范设置工作。依据地名批复确定的道路名称(含起止点),报市外办翻译成英译文并予以审核确认后,落实建设单位按规范设置。

已完工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标准开展自查及整改工作;正在实施和纳入计划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进度同步开展路名牌规范设置工作,所需费用纳入工程决算。

(六)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管道路路名牌清理整顿工作相关经费。各区(开发区、指挥部)属地责任范围内的路名牌,由各区(开发区、指挥部)按照标准规范自主招标,所需资金由各区(开发区、指挥部)统筹安排。河西地区道路路名牌清理整顿工作有关经费由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贴。

二、样式标准

(一)市管道路,各区(开发区、指挥部)道路,如已设置“样式一”(详见附件)路名牌,则保留完好样式的路名牌,并按照“样式一”进行修复和增设。

(二)河西地区道路,新、改、扩建(含出新)道路路名牌,按照市城管局、地名办联合发布的《城市道路路名牌设置规范》要求,采用“样式二”(详见附件),具体型号根据道路性质选定,在路名牌原拼音位置改注英译文。

三、进度要求

(一)2013年6月30日前,河西指挥部完成辖区内的道路路名牌清理整顿工作,市城管局、地名办、外办牵头组织验收。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市城管局完成市管道路路名牌清理整顿工作;各区(开发区、指挥部)按照要求对辖区内道路路名牌进行调查摸底,完成不符合标准的道路路名牌清理整顿,尽量减少更换数量,节约成本;市住建委完成所负责的新、改、扩建(含出新)道路路名牌同步设置工作。

(三)2014年2月28日前,市城管局、地名办、外办牵头组织对路名牌清理整顿效果进行验收。新、改、扩建道路路名牌随主体设施一并验收移交。

(四)2014年4月30日前,各地、各部门将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路名牌整改到位。

四、有关事项

(一)高度重视。路名牌作为地名标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道路的重要附属设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路名牌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和人性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以此提升城市内涵、服务社会建设。

(二)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立足高标准、严要求,统筹谋划,系统梳理,精心组织,科学实施,通过路名牌的清理整顿,展示南京城市美好形象。

(三)确保质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确认后的双语标识译法,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整顿任务,为亚青会、青奥会等重大赛事的圆满举办提供服务保障,为南京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路名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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