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文号:宿政发〔2009〕28号
颁布日期:2009-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宿政发〔2009〕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效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进一步推进我市以“三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宿迁市知名商标)、“三名产品”(中国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宿迁名牌产品)为主要内容(以下简称品牌)的品牌发展战略实施,加快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立品牌、提高质量、扩大规模为核心,积极推进品牌的挖掘培育、运用保护,不断提升品牌工作水平,壮大品牌队伍,提升品牌知名度,加快打造“品牌宿迁”,推动全市经­济增速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市级—省级—国家级”思路,纵向提升层次、横向扩展阵容,科学确立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到2011年,在“三名商标”方面: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突破650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达6件,江­苏省著名商标达80件,宿迁市知名商标达200件,境外注册商标总数达40件,各县区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力争达1件;在“三名产品”方面:全市中国名牌产品达2个,江­苏名牌产品达80个,宿迁名牌产品达150个。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原­则。整合行政资源力量,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培育品牌、运用品牌、保护品牌。

2.坚持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主导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特点,分类指导、重点培育、科学规划。

3.坚持重在培育、创护并举原­则。既要创建品牌、扩大品牌规模、提升品牌层次,又要加大宣传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品牌权益。

4.坚持自主培育、盘活老牌原­则。在积极培育品牌的同时,加大挖掘、盘活老品牌、老字号,实现品牌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重点领域

1.大力提升制造业品牌知名度。力争到2011年,全市白酒行业驰名商标再添1件。积极推动玻璃制造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申请。引导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品牌。鼓励纺织、服装加工企业注册自主知识产权商标。

2.加快服务业品牌建设步伐。鼓励服务类企业注册和运用服务商标,创建服务品牌。引导企业积极推行服务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培育和发展一批服务业“三名商标”、“三名产品”。

3.着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品牌。重点推进沭阳的桑墟木材加工和新河花卉、泗阳的八集花生和王集绿丝缘蔬菜、泗洪的大枣和楠景水产、宿豫区的陆集爱甘水梨、宿城区的南蔡蔬菜等八个特色农副产品商标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主导产业+优势品牌”战略,扩大品牌农副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强力推进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工作。积极挖掘、开发和利用特色、优质农副产品地理资源,指导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培育一批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特征的“名、特、优、新、稀”农副产品商标。重点培育八集花生、泗洪大枣、泗洪大米、宿豫爱甘水梨、中扬青虾、骆马湖银鱼等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目标考核。市政府成立全市品牌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为组长,分管秘书长、市工商局、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履行指导、协­调、督促职责。市政府将品牌争创工作纳入县区综合目标考核,定期督查,年终考核,严格奖惩。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品牌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部门助动”的品牌发展工作新局面。

2.制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创牌。帮助企业制定品牌发展规划,指导企业从“借牌”生产、“傍牌”经­营向生产、经­营自主品牌转变,引导企业通过争创“三名商标”、“三名产品”,丰富品牌内º­、增加品牌附加值、提高品牌知名度。大力扩张经­济开发区商标总量,不断拓展商标注册的领域和空间,尤其要帮助无商标企业、新办企业、定牌加工企业自主创牌。积极鼓励出口贸易企业针对出口商品类别到境外注册商标。

3.完善激励机制,增强发展动力。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江­苏省著名商标或江­苏名牌产品、宿迁市知名商标或宿迁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不低于50万元、20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对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商标国外注册的补贴不低于3000元,对农副产品商标注册的补贴不低于1000元,对其它商标注册的补贴不低于500元。鼓励对“三名商标”、“三名产品”采取多样化的奖励措施,在财政、金融、贸易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和优惠。奖励和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4.整合品牌资源,发挥品牌效应。扶持品牌企业做强做大,发挥龙头作用,带动相关行业争创“三名商标”、“三名产品”。以主业突出、有品牌优势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为龙头,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开展联合、重组、兼并、合资合作、股票上市等,加快形成优势产业群。鼓励品牌产品出口,引导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重点扶持出口企业培育一批出口品牌,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在实施品牌发展战略过程中,既要以工业领域为重点和主导,又要打造农业品牌,培育服务业品牌,形成各行业品牌协­同推进格局。

5.围绕知识产权,健全保护网络。以“洋河”、“双沟”、“绿陵”、“箭鹿”等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保护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品牌维权活动,全面维护“三名商标”、“三名产品”合法权益。强化工商、质监、文化、科技、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大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华东六省一市”和“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形成互动格局,打造区域性品牌保护工作网络。

6.强化品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等应充分运用宣传载体,采取不同形式,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提高全社会对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名牌产品的保护意识。企业要加强品牌营销,制订适合产品特性的宣传策略,积极推介自有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应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宣传商标与名牌产品知识,提高商标与名牌产品认知度,培育品牌消费理念,营造有利于品牌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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