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决议”和201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10〕122号),决定于12月19日—22日,对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1、《关于印发2011年扬州市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扬办发[2011]46号)。

2、《关于印发2011年扬州市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扬办发[2011]47号)。

二、考核方式、内容

1、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各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专卖店市场准入,各乡镇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取缔手工屠宰开展瘦肉精抽检工作情况。

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并上报本地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和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表,考核检查组根据上报情况随机抽查2个城区市场或企业市场准入,2个乡镇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和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具体表格及检查内容见附件)。

2、听取汇报和意见反馈

验收检查组听取当地政府(管委会)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反馈验收情况。

三、分组安排

本次考核共分四个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由市质监局牵头,考核宝应县;

第二组由市工商局牵头,考核高邮市、邗江区;

第三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考核江都区、广陵区;

第四组由市卫生局牵头,考核仪征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考核组于12月23日前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考核报告、县(市、区)相关报表及现场检查表;

2、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菊芳,电话:80988361,13511759339,传真:87781952,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扬州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分组安排表;

附件2:扬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情况统计表(请各地县级工商部门核查统计并盖章);

附件3:扬州市农产品产地准出实施情况统计表(请各地县级农业部门核查统计并盖章);

附件4:扬州市生猪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统计表(请各地县级商务部门核查统计并盖章);

附件5:扬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现场检查表;

附件6:扬州市农产品产地准出现场检查表;

附件7:扬州市生猪屠宰场现场检查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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