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协关于治污治霾必须打好“组合拳”等重点提案的摘报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协关于治污治霾必须打好“组合拳”等重点提案的摘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镇政办发〔2015〕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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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协关于治污治霾必须打好“组合拳”等重点提案的摘报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5〕98号
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市政协关于《治污治霾必须打好“组合拳”》等6个方面重点提案摘报转发给你们,请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按照“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沟通、重视对提案内容的吸收采纳,确保所有提案在5月30日之前高质量办结办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治污治霾必须打好“组合拳”
(11件并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立市,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但部分化工企业、高耗能企业、排放量大的企业对环保投入和维护工作不到位,部分化工厂还存在严重的夜间偷排现象,从而导致了空气污染严重、水体遭受污染,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空气污染、水污染治理力度,真正将镇江生态领先品牌打造成为群众可观可感的实际成果。具体建议如下:
一、强化对污染源的监控。进一步严格新建企业、项目的环保要求,严控污染物排放增量;加快推进重点污染排放企业环保24小时在线监控,空气污染源密集区、重点水体保护区的实时监控,特别是加强夜间检查执法的力度,确保监控无死角;对存在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偷排污染物等问题的企业,一经发现严厉处罚,提高排放不达标企业的运行成本,确保企业不敢、不想进行偷排。
二、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优化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方案,从见成效、保长效的角度出发,在认真做好重点区域、重要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注重从体制机制和污染根源上解决环境问题,在科学合理处理废水、固体废弃物和污染气体排放等方面加大投入。大力推行第三方治理新模式。确立“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新思路,通过市场机制引入专业化第三方,使排污企业从自身并不擅长的污染治理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力量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同时带动环境服务业、保险业、金融业的发展,促进环境科技进步,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突出抓好几项工程。一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实行向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出行方式转变,逐步控制私家车的发展速度。同时加大超标车辆的查处和淘汰力度。二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明确扬尘责任主体和监管单位。统一征收扬尘费,由监管单位统一管理,专项用于治理扬尘污染。三是实施秸秆焚烧治理工程。加强联合督查和信息反馈,及时堵上焚烧秸秆的源头。同时大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项目,为农民解决秸秆回收难题。四是加强规划管理。特别是规划高层建筑,不能挡住城市入风口。建议市区尤其是长江沿岸不要大规模修建高层建筑,以减少灰霾污染。五是全面恢复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四、重视区域性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东部地区和西南片区污染治理力度。增加索普化工园、国际化工园园区等污染较重厂区的实时监测点,通过科技的手段监督企业生产,避免异味气体的外排影响居民。同时,做好在化工区与周边居民集中地的隔离区建设,通过种植树木,减轻异味气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近年来,不少小物流企业纷纷转向句容宝华落户,加之建筑工地遍地开花,该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现象严重,当地居民反映强烈,必须引起重视,积极开展治理。
五、尽快建立排污权交易平台。构建污染源基础数据库信息平台、污染源排放交易账户管理平台、排放指标有偿分配管理平台。同时组建一支排污权交易专业队伍。
六、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目前,空气质量发布途径较混杂,各种网站和手机软件数据往往不一,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数据来源,给市民造成一定的困扰。建议政府统一空气质量发布途径,滚动预报空气质量。通过媒体、网络、宣传专栏、宣传资料等,大张旗鼓地宣传。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提案者:民革市委会、民盟市委会、市侨联、朱云峰、田先华、杨晓勤、任一鸣、曹琳、何仁、孙庆海、邵荣禾等22名委员
承办单位:市环保局句容市政府经信委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文广集团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5件并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已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议题。近年来,市委、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分重视,实施了从“农田”到“餐桌”整个产业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体化控制能力和区域化管理水平。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多,问题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大。现从健全和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的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构筑初始保障平台。要充分发挥政府调控的主导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农业标准化试点,将农业标准贯彻实施到农业生产中去,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从而快速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使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依。加强对农业生产示范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政策资金扶持,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农产品“第一车间”的源头安全。强化对制定和实施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和申请地方地理标志保护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建设农产品监管网络体系,健全全程保障机制。尽管目前情况下,市场准入机制的建立困难较多,实施难度较大,但仍应该继续坚持大胆的尝试,不断探索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模式和机制,促进市场准入体系的形成。要发挥监测制度的作用。可以考虑分步骤进行,如先开展大宗商品监控,先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等。同时要鼓励消费者提出检测要求,健全和完善污染农产品处理和追溯、消费者索赔等措施和制度。引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加强公信力。要采用更多的速测技术。对常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进行速测,这样既可以加快农产品进入市场、超市的速度,也能满足消费者对个别商品的检测要求。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的专销网点。鼓励和扶持拥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的企业在市场、超市销售,或减少中间商的直销,尝试建立安全优质认证农产品的专销区,创造条件让品牌农产品积极参与市场的竞争。
三、建设蔬菜生产科技示范园,拓宽高端保障渠道。蔬菜是我市农产品消费的大头,长期以来,本地蔬菜受土地贵、劳动力费用高、农民预期值高等因素的制约,产量很低,我市蔬菜供应的大部分都是靠外地输入。这给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也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隐患。建议建立我市蔬菜生产基地。市区一个,丹阳两个,句容两个,每个5000亩左右。基地蔬菜可以考虑以绿色食品为标准,大量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使市民能吃上真正的“放心菜”。销售多采用“地产地销”模式,减少中间商的大幅度加价,使蔬菜价格下行,使生产者、消费者都受益。要大力推进产业化建设,提高优惠政策的落实水平,切实执行已出台的用电、用水、用地和税率等优惠政策。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对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产地农产品初加工的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的实施以奖代补。
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宣传,营造责任社会建设氛围。要开展广泛、深入、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普及农产品的安全识别和安全消费知识,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的优质安全知识,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生产、包装和标识以及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理解政府监管的目的、手段和意义,并通过宣传提升人们对农产品安全的认知度,增强优质优价的意识,形成消费者对生产企业、生产者维护信誉、提高质量的倒逼机制,形成人人对社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社会风尚。
提案者:民革市委会、科协界、许伟、刘吉顺、邵荣禾等6名委员
承办单位:市农委食药监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
加大对“失独”和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
(6件并案)
部分委员在提案中就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而“失独”家庭问题尤为委员所关注。近年来,社会对“失独”家庭的关注日益凸显,我市“金山公益志愿者”队伍,两年来帮助300多个失独家庭建立起联系,抱团取暖,逐步回归社会。从怀疑、拒绝,到逐渐打开失独者封闭的心灵,到取得失独者的信任,但这一过程困难很多。委员们在提案中提出,镇江的公益志愿者已经把关注关爱的目光投向了他们,政府急需制定政策,从精神到物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这一特殊人群的心中,我们镇江可否先行一步。
一、“失独”家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救助建议
现状:
1.“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突出。一般家庭可以把经济赡养的风险分散到两个子女及以上,但是独生子女家庭没有这种分担机制,一旦子女死亡、伤残、父母就面临经济赡养及生活照料方面的困境。
2.社会对“失独”老人的精神需求重视不够。“失独”老人的情感得不到慰藉,缺少关注关心,极易产生精神心理问题,甚至给社会造成负担。
3.缺乏针对“失独”家庭的系统制度保障。现在还停留在爱心行动和“节日送温暖”阶段,对他们的帮助没有常态化、制度化,而这种施舍式、恩赐式关爱,又有媒体大肆渲染报道,有的还刨根问底,容易触动老人的灵魂伤痛,增加受关爱老人的精神负担。
建议:
1.认真落实已有帮扶政策。目前对“失独”家庭已经有一些特殊帮扶政策措施,但由于有些社区计生办宣传和工作不到位,致使有的“失独”老人到目前还不知晓有关政策,使这些“失独”老人失去享受政策的机会。
2.提高“失独”帮扶水平。尽快对全市“失独”家庭总量进行排摸统计,充分掌握“失独”家庭的实际情况,并据此研究制定专门针对“失独”家庭的困难保障办法。对于没有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失独”老人,在原来“失独”特困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
3.建立“失独”家庭保障机制。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并引入保险模式,免费为没有医保和养老保险的“失独”老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同时将对独生子女的补贴转化为独生子女保险。
4.动员社会组织加入帮扶队伍。希望镇江确定一家医院及部分医护人员,加入对“失独”家庭的志愿服务。养老机构对“失独”老人给予特殊优惠,实现社会志愿者和政府共同关爱“失独”老人,让他们感受政府和社会的温暖,看到晚年有希望。
二、提高部分低收入群体的建议
委员们在提案中反映,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小区物业保安、保洁员等收入偏低,仅靠1千多元工资生活很是困难,可以说处于我市群众收入的最底层。要建立低收入人群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实现同工同酬。重视和解决此类群体诸如法定节假日上班无加班工资、与正式职工一样一刀切砍掉正当福利待遇等问题。
提案者:盛莉莉、解加平、吴玉才、朱保卫、季荣荣、史光宇等6名委员
承办单位:市计生委民政局镇江新区管委会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2件并案)
我市非遗保护工作起步较早,上世纪八十年代便开始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与外省市不断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相比,我市的非遗保护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大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力度,提升我市非遗保护成效,提出以下建议:
一、设立市级传承人专项补助资金。自2010年起,国家财政部、省财政厅分别对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予以无条件资金补助。随后我省南京、苏州、常州、淮安、连云港等11个城市也均对市级传承人予以资金补助。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热情,鼓励他们加大开展非遗传承弘扬力度,建议我市每年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予以资金补助。
二、设立市级非遗项目补助资金。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分别于2007年、2009年起对省级、国家级非遗项目给予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保护单位通过申报下一年度保护工作计划,及相关资金预算等,经省文化厅、文化部审核通过后,给予相应资金。建议我市参照国家、省级补助资金发放模式,每年对部分市级非遗项目予以专项资金补助。
三、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要完善非遗传承人长效保护机制,防止“人去艺绝”。建议与地方高校合作,开设一些与非遗相关的专业或选修课,建立一批非遗传承基地,培养一批熟悉并热爱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专业人才,逐步健全非遗人才队伍传承体系。
四、制定《代表性传承人及保护单位考核制度》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代表性传承人及保护单位是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的基石,是保证非遗项目传承、发展的关键,建议我市制定《代表性传承人及保护单位考核制度》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市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予以考评,对于在传承、弘扬、宣传、保存、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传承人、保护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加大濒危非遗项目的保护力度。我市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中,存在部分濒危项目,如扬剧、扬州评话,相关民间舞蹈、民俗等,由于社会环境的变迁发展,导致传承的困难,有的已难以生存。建议我市对这些濒危项目予以重点关注,通过加大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加强这些项目的人才培养,使之能够传承乃至发展,从而得到有效的保护。
六、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根据非遗自身的规律、特性和生存状况,在非遗核心地段,划定一定区域,建立非遗生态保护区,以展览馆、博物馆等为平台,来展示其文化艺术,营造有利于非遗保护的沃土,也可以打造集展示、体验、生产、传承、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集聚型文化生态园。
七、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促进科技、旅游与非遗保护的融合互动,加强民间艺术的生产实践,提高人们对非遗的认知,使民间艺术在利用的过程中得到最好的保护,以获取双赢或多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提案人:市政协文史委、徐伟珍
承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尽快理顺社保管理体制
近几年,市区养老、医保基金支出持续高位增长,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巨大。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管理体制不顺。一是市区为一个统筹地区和预算单位,但市本级与辖区两级社保机构同时经办业务,存在执行政策尺度不同、经办服务互相推诿等问题。二是市区医保管理体制混乱、政策制定由人社部门牵头,基金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扩面征缴由人社部门和地税部门负责,补偿结算由卫生部门(医保结算中心)负责,工作上存在“都管”和“都不管”现象。三是市本级经办机构按照征缴、支付环节设置,而省人社厅下设省社保中心、省医保中心,三个辖市按险种设置经办机构,市本级与省、与辖市之间不能上下对口衔接。
二、属地管理不到位。市对辖区社保工作的管理只体现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报表汇总等方面,属地管理未能完全落实到位,只是停留在“属地统计”上。
三、经办流程不科学。由于市与辖区两级经办,一些业务流程设置不科学、不优化,造成手续烦琐、险种脱节、衔接不畅。
四、医保监管缺失。由于医保结算工作在卫生系统,而人社部门又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不能发挥医保第三方监管职能,也不利于对参保人员的权益保护。
为此建议:
一、实施“一个前提,两个基本点”体制。前提是“大社保”,市区设立一个社保中心,负责市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一个基本点是改两级经办为一级经办,实行垂直管理,各辖区设立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属地服务负责业务经办;另一个基本点是理顺医保管理体制,将市医保结算中心划归人社局,实现市区医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监督的集中管理。
二、理顺辖市医保管理体制。将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为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加快推进医保市级统筹、城乡统筹,实现市域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采取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法,条件具备的,可以一步到位;暂不具备的,可以分步实施。
三、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社保制度。尽快取消本地化政策,克服政策碎片化;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标准化经办,基层服务平台实现标准化;制定统一的待遇标准,实现同城同待遇;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创造条件争取各方支持,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经办模式。
四、加大力度整合管理体制和经办资源。推动城乡社保制度整合和政策衔接,逐步缩小城乡制度待遇标准上的差距,促进社会保障统筹衔接和垂直管理,痛下决心理顺医保管理体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社保”。
提案者:秦双林等3名委员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
推进“科技创新一条街”建设
(3件并案)
去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镇江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区两级党委政府超前谋划,在推进高新区创建的同时,全力做好高新区建设和发展工作,果断决策以润兴路为依托,站在全市的高度积极打造“科技一条街”,将润兴路建设成为高新区的展示区域、科技创新的集聚区域。
高新区创建的成功,引起企业的关注,特别在标准化厂房建设、产业定位、政策扶持等方面,企业希望能深入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目前市、区相关部门正在就“科技一条街”建设的产业定位、政策扶持、规划设计等方面进行论证并拿出具体的意见。为及早做好与企业的对接,充分发挥企业参与“科技一条街”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建议如下:
一、制订高层次发展规划。润州区科技信息软件业近年来从初创期向成长期高速转化,江苏镇江软件园润州分园的牌子已争取到位,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省级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获批,企业纷纷落户。然而区软件业尚处于发展初期,有必要做好高水平的发展规划,统盘考虑,同时为培育城市经济新业态预留发展空间。要大力宣传高新区的政策,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培训,让有愿望发展的企业认清方向,早下决心,使科技软件业这个新业态早日形成。
二、切实搞好招商选资。根据发展现状,再引进大的工业企业已无多少土地资源。要根据发展方式的转变,做好招商方式的转变,以“招大商、引名企、设总部”为目标倾力做好招商工作。发展好区科技软件业,不是一两个部门或地方的事,必须集全区之力,集全区之智,大力加强载体建设。培育企业需“筑巢引凤”,建设好载体,这对于引进科技创新型企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建设科技金融“一站式”服务平台。平台分设中介联络服务模块、科技管理服务模块、共享技术与基础设施服务模块、投融资服务模块、培训服务模块、信息、咨询、交流服务模块等六大模块,形成一个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以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核心,以科技金融服务体制为支撑,以创新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投资、融资、担保、评估、保险、法律、财务、培训、管理等不同层次的服务综合并用为特色,构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除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扶持外,要在人才、土地、资金、税收等诸发展要素上提供帮扶,以促进企业入户、培扶企业壮大。作为在高新区的企业来说,非常希望有更多更好的政策来发展企业、宣传企业,把更多人才、更多企业引进高新区、壮大高新区。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镇江高新区起步于润州工业园区,其人事组织架构是建立在乡镇级上的,无论在人员素质上,还是在领导能力上,还不能适应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区发展的要求。必须从全市的高度,重视对领导班子的调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提案者:陈星、耿同全、步建坤等3名委员
承办单位:润州区政府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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