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推进镇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于2012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紧密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积极弘扬3·15精神,大力宣传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采取行政机关指导、行业组织联手、新闻媒体宣传、广大群众参与的方式,努力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201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冯士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卜晓放、镇江工商局副局长黄春年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镇江工商局、镇江质监局、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市电力路王家巷36号,电话:85272513,)。市消协秘书长周林任办公室主任。各辖市、区消协(委)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各地工商机关、消协组织可结合自身实际,独立发布或联合消协理事单位中的行政机关(如物价、质监、商检、卫生等)共同发布本地2011年度消费维权申(投)诉情况或十大典型投诉案例、2012年的消费维权举措等。可以适时曝光并公布一些商家的不法行为以及行政处罚案例,引起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和及时报道,营造良好的3·15活动氛围。同时,各地要结合宣传贯彻2012年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就如何消除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消费安全隐患等方面内容广泛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看法,征求各界对维护消费者安全权的看法和建议。

(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15前后,各地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和维权网站优势,联办3·15专题节目,积极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精神和意义,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有针对性的进行消费安全方面的分类宣传与教育,传播科学文明的消费理念、先进的消费知识,提升全社会对消费安全的重视程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年主题活动中来。此外,要加强对全市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果的宣传。

(三)组织调解技能和消费知识竞赛。3·15前后,市消协将组织我市大型企业的消费维权监督站,举办一次消费调解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大赛活动,提高其维权技能。

(四)举办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根据城区特点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脑使用、食品安全等专业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的消费知识,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3·15期间,镇江工商局、市文广集团、市消费者协会在我市联合举办电视直播3·15晚会,宣传维权工作成绩,反映维权一线动态,展现消费维权工作者们忘我工作、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精神风貌,揭露、抨击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宣传年主题,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发展。

(六)开展市场监督检查。要按照年主题要求,积极开展对市场中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的监督检查,消除消费安全隐患,严格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各地12315机构和消协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整体联动,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七)编印纪念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协与辖市区消协(委)将编印纪念3·15特刊。特刊主要内容为:宣传全市2011年消费维权工作、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

(八)开展送法“五进”活动。3·15期间,各地要充分发挥消协分会及社区、镇(村)投诉站的作用,广泛开展送法到农村、到社区、到企业、到学校、到军营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消法》和《食品安全法》。

(九)组织社会测评及消费调查或体察。今年,市消协针对消费领域的不合理消费现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点评,对某些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披露,并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通信、有线数字电视公共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社会测评活动。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的消费热点和维权难点,针对住房、家电、旅游、金融、保险、公共事业服务等领域组织一次行业调查或体察活动,重点关注上述领域中的消费安全问题,并通过新闻媒体、维权网站及时发布消费调查或体察结果,对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企业店堂告示、自我免责条款、格式合同或某些潜在行为,及时对有关经营者予以劝诫,对一些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有关行政部门查处。

(十)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与社会形象好,诚实守信的经营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与行业协会、企业联动,市区将举办一次大型房展、车展放心消费活动,提升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消费。

四、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1.2月份,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及新闻发布会,宣传年主题精神,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代表对2012年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3月1日—20日期间,各地开展送法活动。

3.3月1日—20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市场执法检查。

4.3月13日,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

5.3月15日,市消协发行纪念3·15特刊。

6.3月13日—15日期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动员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广泛参与。

2.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3.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于2012年3月25日前书面报市2012年3·15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272513。

附件:1.2012年3·15活动宣传口号

2.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2年3·15活动宣传口号

1.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4.倡导消费安全,共享放心消费。

5.营造安全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6.引导理性消费,依法理性维权

7.倡导生态消费,培育文明风尚

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创建放心消费城市

9.安全权是消费者的最基本权利

10.保障消费者安全是保障民生的最直接体现

11.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12.消费维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附件2:

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

镇江工商局市文广新局

市卫生局市商务局

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镇江食品药品监督局

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信息产业局

镇江市烟草专卖局市通讯行业协会

市物价局电信镇江分公司

市农林局镇江邮政局

市农机局移动镇江分公司

市教育局联通镇江分公司

市旅游局镇江供电公司

市园林局市自来水公司

市住建局镇江华润燃气公司

苏盐镇江分公司市城管局

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农行镇江分行

工行镇江分行建行镇江分行

中行镇江分行交行镇江分行

江苏银行镇江分行邮政银行镇江分行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镇江文广集团市司法局

市总工会市妇联

镇江日报社市交巡警支队

市消费者协会京江晚报社

市保险行业协会市银行业协会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