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决定

文号:赣府发〔2014〕4号发文日期:2014年01月2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32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另建议取消和下放4项依据有关地方性法规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等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目录(共计32项)

附件

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

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目录

(共计3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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