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房屋征收重置价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房屋征收重置价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房屋征收重置价的通知
抚府办字〔2013〕74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动房屋征收工作,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农村房屋征收重置价标准,请遵照执行。
调整后的标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批准的征收项目,仍按《抚州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抚府办发〔2013〕25号)文件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附件: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房屋征收重置价
2013年10月12日
工程名称
结构
层数
房屋结构特征
重置价
(元/㎡)
耐用
年限
民房住宅楼
框架
多层
基础为人工挖孔桩深6米内或独立柱基及基础梁,层层现浇柱、梁、板,内外墙为200眠墙,楼地面为水泥找平层,水泥外粉及外墙涂料,内墙及天棚为白灰面层,木门,铝合金窗,SBS防水平屋面,厨卫、水、电设施齐全。
730
70年
砖混
多层
砖基础深6米内,钢筋砼地圈梁,层层现浇楼板,内外墙均为240砖墙,楼地面为水泥找平层,水泥外粉,内墙为白灰面层,木门,铝合金窗,斜瓦斜屋面,厨卫、水、电设施齐全。
610
50年
民房
砖木
2层
以下
砖基础或片石基础,木屋架,内外砖墙,水泥地面,吊顶板条天棚,木门窗,平瓦屋面,有独用厨房及水、电、卫生设施等。
440
25年
民房
土木板壁
1层
砖基础或片石基础,木柱架,木板(灰板、灰土)墙,三合土地面、砖土地面,木门窗,瓦屋面。
320
25年
民房
简易
1层
乱砖墙或同空心砖块墙,三合土地面,无天棚、无粉刷、简易木门窗,油毡、石棉瓦或土瓦屋面。
250
5年
附件
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房屋征收重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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