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吉府办字〔2015〕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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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8-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近期市农业局组织对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省里要求2015年所有县(市、区)都要在地方财政预算中单独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其中有县级质检站的吉安、吉水、峡江、新干、永丰、泰和等6个县要求安排50万元以上;其他7个县(市、区)要求安排30万元以上。目前,有3个县区足额落实到位,分别为新干县51万元、安福县33.7万元、吉州区30万元;有6个县(市、区)部分落实,分别为泰和县12万元、永新县10万元、井冈山市5万元、遂川县4万元、峡江县2万元、青原区1万元,其他4个县没有落实。
2.监管机构人员情况:省里要求有县级质检站的井冈山、吉安、新干、永丰、峡江、吉水、泰和、万安、遂川、安福、永新等11个县(市)要有5名以上在编监管人员,其中2名以上通过省级培训发证的检测技术人员;吉州、青原两区要有3名以上在编监管人员。目前吉州、井冈山、吉安、新干、峡江、永新等6个县(市、区)已建立(或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或监督管理站(牌子),永丰、泰和、遂川等3个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在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以上9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配备情况较好,基本达到省里要求;万安、安福等2个县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青原区、吉水县等2个县(区)农业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在检测站,以上4个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人员较少,未达到省里要求。
3.县级检测站建设情况:省里要求按时完成农产品质检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或县本级初步验收;完成省级下达的定量检测(11个县市各400批次)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和图谱。目前除吉州、青原区正在实施项目,安福县在安装调试仪器设备外,其余10个县(市)均已完工;其中井冈山市农检项目通过吉安市发改委组织的验收,吉安、新干、峡江、吉水、泰和、永新等6个县农检项目通过县本级初步验收,永丰、万安、遂川等3个县农检项目正在申报县本级初步验收。截止8月上旬,新干、吉水县各开展定量检测28批次、18批次,泰和、永新、万安、井冈山等4个县(市)检测人员已参加省农检机构组织的“落地培训”。井冈山、吉安、永丰、峡江、泰和、万安、遂川、安福、永新等9个县(市)农检站因设备配套、标准物质、辅助条件等原因,未正常开展定量检测工作。
4.乡镇站建设情况:省里要求全面完成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建设任务,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装备;开展快速检测,有检测记录、数据。目前,除遂川县没有完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任务,吉安、吉水、青原等3个县(区)所有乡镇已建站但没有配备农残检测仪外,其他9个县(市、区)均已完成了乡镇建站任务。全市所有乡镇均可以开展生猪(尿样)快速检测工作,吉州、新干、峡江、泰和、遂川、永新等6个县(区)所辖乡镇配备了农残快速检测仪,组织开展了蔬菜农残速测工作;井冈山市7个综合站、安福县10个综合站配备了农残快速检测仪,蔬菜农残速测可覆盖2个县(市)所有乡镇;万安县17个乡镇都配备了农残快速检测仪,但目前未开展蔬菜农残速测工作,由乡镇抽样送到县里检测;永丰县21个乡镇配备了农残快速检测仪,该县农业局正在与县蔬菜局沟通协调蔬菜农残速测工作;吉安、吉水等2个县农检站带农残快速检测仪到乡镇(抽检)开展蔬菜农残速测工作;青原区农检站正在建设中,乡镇目前未开展蔬菜农残速测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费不到位。目前大部分县(市、区)用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的经费,主要来自省农业厅下拨的定量定性检测5-10万元的工作经费和县级农业部门自筹经费。而仅完成一年的定性定量检测,就需要资金20余万元,经费缺口较大。
2.专业人员不足。大部分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有的既是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有的既是监管人员又是检测人员。要如期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定量、定性检测任务,现有人员数量不够。
3.仪器耗材不全。目前县级农业部门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普遍存在缺胳膊少腿的现象,不是缺必要的小型辅助设备,就是没有配齐试剂耗材,检测和“落地培训”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立即整改完善。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开展整改。监管、检测人员不足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公开招聘或农业系统内部整合调剂等方式解决;检测仪器配置不全的,要按照省农检机构“落地培训”所列清单要求,尽快筹集资金购置到位。9月底至10月初,市里将再次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查,到时还未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查情况将作为年底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考评重要依据。
二要加强日常监管。各地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要求,不断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数据库;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强化突出问题治理和执法监管;稳步发展“三品一标”,以品牌化引领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知名农产品品牌和生产基地;强化监测预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力度,特别是要按时完成省农业厅下达的每个县(市)定性检测1500个、定量检测400个(吉州、青原区定性检测500个)任务;要强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户执行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督促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主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要强化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必要经费作保障,市政府将经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各地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稳定投入机制,落实好监管经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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