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政府决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联席会议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定期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肖玉兰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焦四元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次仲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左家斌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小毛市委农工部副部长
刘忠开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川市公安局调研员
金小勇市工商局副局长
曾宪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调研员
张新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刘辉市财政局副局长
施春兰市编办副调研员
张武程市工信委调研员
王勇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左家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协调和专项整治、日常抽检、“三品一标”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总结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向市政府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三、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年一次,若出现紧急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二)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原则上应先征求联席会议意见。重大政策的制定,由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再组织实施。
(三)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好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和经验。为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应明确1名具体科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联络员,负责信息交流和工作联系。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相关材料整理和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督办落实和综合反馈。
2014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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