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景府办字[2010]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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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0]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及时完成2010年统计年报工作任务,反映我市一年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成果,认真检查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执行进展情况。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做好2010年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统计年报工作的领导。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对统计数据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年报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协调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把统计年报工作纳入近期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保证我市2010年统计年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抓好统计年报各项工作的落实。统计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今年统计年报及各项统计工作的落实。各业务主管部门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统计人员参加有关年报的培训和会议,了解和掌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统计指标和统计范围。要广泛动员,层层布置,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完成年报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及上报任务。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切实开展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
三、创造条件,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各级领导要切实关心和帮助解决统计年报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解决必要的经费,千方百计为统计年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广大统计人员要继续发扬勤勤恳恳、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集中精力,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圆满完成年报工作任务。
四、严肃法纪,依法保障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统计数据质量是生命线,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统计年报工作,加大力度宣传并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和杜绝在统计数据上的弄虚作假,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以及不按要求参加年报会,拒不接受统计任务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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