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督导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督导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九府厅字〔2016〕8号 |
|---|---|
| 颁布日期:2016-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督导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字〔2013〕185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字〔2015〕157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15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6年1月25日至1月29日。
二、工作分组
本次考核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消防支队组成市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组。各考核组的消防组员为本组的联络员,负责考核联系协调工作。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负责考核工作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材料汇总等日常工作。
具体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
考核督导单位:庐山区、九江县、庐山风景名胜区
组长:贾治曾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一名同志
付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络员:付望阳电话:13979233330
第二组
考核督导单位:浔阳区、德安县、共青城市
组长:杨珺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胡懿市安监局
朱朝艺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络员:朱朝艺电话:15779238999
第三组
考核督导单位:湖口县、彭泽县、都昌县
组长:何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段德勇市教育局
何春华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络员:何春华电话:15270283360
第四组
考核督导单位: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瑞昌市、星子县
组长:张友信市卫计委副主任
成员:王贤星市卫计委
张锦盾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络员:张锦盾电话:15907922070
第五组
考核督导单位:永修县、武宁县、修水县、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
组长:陈志明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吴洁市民政局
袁明宏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络员:袁明宏电话:13970206866
注:各组交通工具由组长单位安排。
三、考核内容和评分
1.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各县(市、区)2015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书落实情况,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纳入工作考核,不纳入评先范围。(考评的具体标准见附件1)
2.督导各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发动部署、行业部门任务分工、工作开展、全省“两会”及春节消防安保措
施等。(督导内容见附件2)
考评组依据考评标准逐项量化打分,并对县(市、区)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评报告。考评打分采取现场打分的形式,总分为100分。
考评满分为100分,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考核方式
各县(市、区)抽查1个行业部门,1个(乡镇)街道,1个公安派出所,1个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须具备消防控制室),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家劳动密集型企业。
1.考评组听取被考核单位2015年度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消防工作总体情况,在火灾预防、消防宣传、灭火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冬春火灾防控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分别汇报各自贯彻落实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检查当地政府2015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行业部门是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
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有力;
4.检查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
5.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情况;
6.检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销案情况;
7.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排查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认真开展检查,切实掌握本地区及所属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确保考核质量。各考核组要保证考评工作质量,不走过场,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各地做好信息反馈。
(三)做好信息反馈。考核结束前,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其指定领导同志反馈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包括考核中发现的经验做法、问题和不足以及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考核结束后,考核情况书面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各考评小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入住高档宾馆饭店,不得参加任何娱乐、休闲活动。
市政府将对此次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并评选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附件:1.各县(市、区)政府2015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考评标准
2.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督导实施细则
http://218.65.3.188/bmgkxx/szfbgt/fgwj/jftf/201603/t20160316_1568309.htm
2016年1月21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