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创建克什克腾国家5A级景区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创建品牌旅游景区工作领导小组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创建克什克腾国家5A级景区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创建品牌旅游景区工作领导小组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赤政办字〔2015〕2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按照自治区政府创建品牌旅游景区工作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创建克什克腾国家5A级景区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创建品牌旅游景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鉴于人员变动情况,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毕力夫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梁淑琴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景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夏国华市发改委主任

史学文市科技局局长

郑德学市经信委主任

黄国文市财政局局长

张子明市人社局局长

张辉市国土局局长

高子林市住建委主任

童慧泉市环保局局长

王树和市交通局局长

郭玉强市水利局局长

李自学市农牧业局局长

韩铭市林业局局长

于凤先市文广局局长

张国庆市市场监管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侯东辉市体育局局长

闫辉市旅游局局长

冯树鑫市扶贫办主任

崔景峰市金融办主任

潘存国克什克腾旗政府旗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局长闫辉兼任。

(二)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三)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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