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市长产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市长产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赤政办字﹝2014﹞15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企事业单位: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市长产品质量奖实施办法〉的通知》(赤政字〔2014〕3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赤峰市市长产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郑洪学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王秉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凤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委员:彭锋市经信委副主任

张宝超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伯明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杨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敬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廉建林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杰市统计局副局长

谢永利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张同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二、审定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和推动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

(二)审定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和评审工作程序。

(三)研究决定市长质量奖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审议拟奖励名单、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三、审定委员会工作机构审定委员会下设市长质量奖推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凤章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修)订市长质量奖各奖项的具体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工作程序等工作制度。(二)编制市长质量奖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受理市长质量奖申请和进行组织推荐,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成果。

(三)汇总并向审定委员会提出审议候选名单。

四、其他事项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审定委员会自行调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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