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建立消费维权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建立消费维权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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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建立消费维权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字〔2014〕54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建立消费维权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20日
通辽市建立消费维权联动协调机制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费维权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结合通辽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增强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深化改革、改进作风、凝聚力量,全力推进社会化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各职能部门间消费维权工作协作效能,努力构建“各司其责、高效顺畅、协调联动、监督有力”的消费维权联动协调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积极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联动协调方式,积极构建消费维权新体系,促进各部门工作职责依法履行到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消费维权联动协调工作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通辽市消费维权联动协调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动协调工作组),市直、中区直相关部门及部分企业、新闻媒体为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市消费维权联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联动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12315指挥中心主任担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四、建立联动协调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市联动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市联动协调工作组组长同意并召集。平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联席会议主要交流各成员单位消费维权工作动态,研究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拟定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针对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必要时开展联合维权行动;分析本阶段全市消费维权工作现状,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重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有关单位。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联动协调工作组针对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以及普遍性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经营活动,规范市场秩序。
(三)建立信息沟通工作机制
建立通辽市消费维权联动工作QQ群沟通平台,通过平台互通信息、互动工作,共享法律法规和维权动态,促使各职能部门相互支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各成员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联动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崔丽,联系电话:8833561、13947569333。
(四)建立跨部门消费维权案件转办机制
消费者向任何一个职能部门投诉、举报,若不属于受理部门管辖,应将案件通过平台告知管辖部门联络员,由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办理。
(五)建立转办案件督办通报机制
由联动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转办、承办的案件信息,并将有关情况向联动协调工作组汇报,通报各单位。自通报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办结案件的成员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有关情况报联动协调工作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消费维权联动协调机制建设,积极参加联动工作,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和联系,形成共同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合力。要按照职责分工,选派有较强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的得力干部和业务过硬、工作务实的工作人员,对转办的投诉举报案件依法调查处理,及时将办理情况函告联动协调工作组办公室。对涉及多个单位职责的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和案件,由牵头单位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办理。
(二)强化宣传报道
新闻媒体要积极同各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报道消费维权动态,加大宣传力度,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曝光报道,形成强大的维权声势。
(三)强化督办检查
联动协调工作组要建立消费维权联动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并做好跟踪督办和考核评比工作。对服务及时、成绩突出、群众反响好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对不积极参与联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通辽市消费维权联动协调机制工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
通辽市消费维权联动协调机制
工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农牧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辽电业局、市盐务局、市烟草专卖局、中国移动通辽分公司、中国联通通辽分公司、中国电信通辽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通辽日报、通辽广播电视台、大润发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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