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乌海政办发〔2010〕24号 |
|---|---|
| 颁布日期:2010-05-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10〕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随着气温的回升,目前已进入沙尘暴高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通知》(内沙指办发〔2010〕1号)精神,积极有效地应对和防范沙尘暴灾害,全面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地处乌兰布和沙漠、库布其沙漠和毛乌素沙漠三大沙漠交汇处,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气候特征决定了我市是沙尘暴的多发区、重灾区和路径区。沙尘暴灾害,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影响面广,沙尘暴应急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从全面履行职能、提高行政管理能力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主动,行动上迅速,全面做好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区要加强对沙尘暴预防和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重点宣传和普及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沙尘暴的危害,了解沙尘暴的发生发展规律,掌握相关预防知识和自救措施,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防范能力。要加强沙尘暴信息发布管理,规范灾害信息发布程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全面强化防范措施
3月1日至5月底为沙尘暴灾害重点预警期。各区要对今春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部署,尽快制定应对和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各项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工作准备,把应急的各项准备关口前移。应急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严阵以待,一旦出现重大沙尘暴天气,要迅速做出反应,做好防灾、救灾和减灾工作。
四、切实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在沙尘暴重点预警期,各区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要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要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做好沙尘暴监测工作。要建立健全协作交流机制,特别是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对每次可能发生的沙尘暴天气过程提前做出预警。各级沙尘暴应急指挥部要及时掌握沙尘暴灾害的发生发展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努力将沙尘暴带来的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五、扎实推进预案体系建设
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完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着力抓好受沙尘暴灾害影响严重地区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明确应急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应急措施,强化部门协作,保障沙尘暴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工作
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信息员队伍。沙尘暴灾情信息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信息报送人员责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规范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上报,为预防和处置争取宝贵时间、创造有利条件。各地要认真执行信息日报、月报和年报等报告制度。一旦出现沙尘暴灾害,要及时组织开展灾情调查,掌握灾害损失情况,按时限要求将灾情信息上报市重大沙尘暴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治沙造林科,联系电话6992094,传真6992095)。市林业局要对各区沙尘暴灾害应急信息上报、开展工作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