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乌兰察布市气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乌兰察布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科学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加强气象科技支撑提出了新的需求。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不断强化,也势必促进社会各界对气象事业的重视与支持,有利于推动我市气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了促进“十二五”期间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乌兰察布市气象事业的发展环境与形势
(一)“十一五”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市完成多项气象业务系统建设,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气象综合预报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气象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在为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防灾减灾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主要表现在:
——气象事业发展思路更加科学。认真贯彻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发展新理念,坚持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以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为发展主题,确定了以公共气象服务为引领、以气象预报预测为核心、以综合气象观测为基础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的发展主线。
——公共气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气象服务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向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更具针对性的目标迈进。气象预报成为各级政府安排工农业生产和公众安排生活的重要依据之一;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果;城市生活气象环境指数预报和各类生活、健康气象指数预测和电视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得到及时发布。
——气象现代化步伐加快。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初具规模,已初步建立起由气象自动站、DVB-S卫星接收站、卫星云图接收系统、闪电定位仪、区域自动气象站、土壤自动水分站等组成的气象综合观测网,初步形成了较为全面的大气探测技术手段。
——气象综合预报能力明显增强。利用数值预报产品释用技术及其它客观预报方法开发研制了日常业务应用的暴雨、高温、寒害等灾害性天气预报业务系统。建立了中尺度气象信息加工处理和显示系统,为天气气候业务、科研人员提供专业气象信息平台。
——人工增雨防雹效益显著。全市现已拥有22台火箭发射架,可多旗县、多点同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作业成功率达94%,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基层台站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台站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台站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得到强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水平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与区内一些盟市相比也有一定差距,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气象需求还不相适应。
2、综合气象监测站网亟待完善。目前,我市气象观测自动站点仅分布在11个旗县市区中心城区(镇),监测站点稀疏,密度不够,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明显不足。
3、通信网络尚需升级。市与旗县之间,在传输雷达、卫星、远程会商等大数据量气象信息产品时,两级信息传输不通畅,通信宽带急需扩展,气象信息数据库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面临的形势
当前全球经济、社会、科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气候变暖给气象事业发展带来新情况,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给气象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学科间深层次的交叉融合成为气象科技发展的新动力,各类合作的广泛开展为气象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气候变化已成为国际社会的焦点问题,灾害防御、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问题持续升温,气象科技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性地位日益显著。
二、“十二五”期间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事业发展全局,牢固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坚持把提高气象服务水平放在首位,大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加强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建设,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建设具有自治区内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提升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的乌兰察布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乌兰察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气象工作的要求,紧跟国内气象科技发展的步伐,编制好我市的气象建设规划,实施好重点气象项目。
——坚持面向需求,服务引领。坚持把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作为气象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大力开拓服务领域和服务产品,增强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坚持一流目标,科学发展。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的气象科学、业务技术和管理经验,瞄准“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目标,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努力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气象现代化体系。
——坚持依靠科技,人才强业。加快建设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气象人才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促进气象科技创新,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气象事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保障作用。
——坚持统筹集约,协调发展、资源共享的原则。坚持国家气象事业和地方气象事业协调发展,以国家气象骨干项目建设为依托,结合地方经济建设对气象工作的需求和自治区实际,多方筹资,广开财路,保证重点项目的建设。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以建立气象防灾减灾和现代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为重点,建设一套结构完整、功能齐备,为全市提供优质气象保障的气象业务服务系统,初步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乌兰察布气象现代化体系。
2、主要目标
——公共气象服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拓展能源、安全、气候变化领域的气象服务。明显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的针对性、敏感性、综合性、时效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提高到90%以上。
——气象预报预测。提高短期、中期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短期气候预测水平,短期天气预报准确率比“十一五”末提高3~5%,24、48小时暴雨预报准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强对流天气预警时效提前30分钟到1小时,短时天气预报准确率提高10%;沙尘、雾(霾)天气预报能力和中期延伸期预报水平明显提高;短期气候预测产品的可信度达到80%以上。
——综合气象观测。建成满足需求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气象观测网和区域气象观测网。改进观测手段,提高观测数据综合应用水平,基本实现重点地区主要灾害性天气连续监测,大范围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95%,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85%以上。全面提升综合探测数据处理能力,建成具有先进水平的新一代信息网络系统。
——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建成新一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和运行保障体系。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的监测、预测和作业能力达到全区领先水平。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人工防雹保护面积明显增加。
——气象科技创新。气象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与平台的整体布局更加合理,有利于科技创新、科研与业务有机结合的措施更加健全,力争在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产生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
——气象台站建设。加大基层气象台站投入,加快建立探测环境良好、自动化程度高、运行稳定的基层气象观测平台,使符合《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要求的台站达到80%以上。
三、推进重点领域发展
一)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大力提升气象灾害预警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保障能力。加快建立“监测预报、预警服务、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应对防范”有机统一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重点做好农村牧区、城镇、道路、草场、重要河流、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提高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
针对城市运行的需求,加快建立城市气象服务系统。提高城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时效性和覆盖率,有效提升城市气象灾害的防御水平。开展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气象环境评价工作与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推进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加强环境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加强大气成分的监测与分析,开展区域空气质量和空气污染的气象条件预报,为大气环境管理的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大气环境质量信息。
(二)发展公共气象服务。大力提升气象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气象业务服务领域,为公众、政府和国民经济各个重要行业提供气象科技服务。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气象情报、预报、现代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评估业务。强化农业气候资源利用与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现代农业气象试验能力建设,开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等专业性农业气象服务,基本满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布局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强畜牧业、林业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系统建设。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等公共气象信息发布和接收平台建设。加强和完善农村基层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推动乡镇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
加强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公路、铁路气象条件(尤其是暴风雪、道路结冰、大雾、暴雨及山体滑坡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方法,逐步开展交通气象预报和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为交通安全提供气象服务。建立面向交通管理、营运、维护等需要的交通天气短时预警服务业务。
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为实施低碳经济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按不同的经济形式开展气候资源区划。积极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预报预测和服务工作。加强重大工程建设和区域经济开发等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四、重点工程
(一)农牧业气象服务系统工程建设
1、现代农牧业气象综合服务系统。在全市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立现代农业气象监测服务系统,利用多要素小气候监测仪对设施内的多种气象要素进行实时监测,依据环境因子的变化进行诊断分析指导。建立农牧业园区气象服务信息网站,实现24小时不间断地在网络和园区内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园区内或设施内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和农业气象服务信息、服务产品、灾害天气短时临近预报和预警信息。开设电视“农业气象与农情”专题栏目,开展农情实况、生产建议和预报。
2、马铃薯产业全程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在全市选取2个代表性强的马铃薯规模化种植基地,布设多要素小气候监测仪对马铃薯的生产、贮藏、物流等各个环节的气象环境因子开展全自动的连续监测,开展设施内小气候调控技术服务。通过网络和园区内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设施内外24小时的温度、湿度、降水、土壤墒情、风速等气象环境因子预报及生产建议,发布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二)农村牧区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工程建设
1、苏木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按照《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规范》,在全市各苏木乡镇建设符合“六个有”基本条件的苏木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即“一间办公室、一台电脑、一条宽带、一套气象预警信息接收终端、一块气象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一名气象助理员”。共建设80个苏木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
2、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全市旗县、苏木乡镇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建立苏木乡镇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以暴雨洪涝、沙尘暴、冰雹、暴风雪、霜冻等为重点的气象灾害区划,划分重点防御区,绘制旗县气象灾害防御风险区划图,编制乌兰察布市及旗县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乡镇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在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人口密集区,村、道路交通等的灾害易发区,设立多要素气象自动站80个。
4、农村牧区防雷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开展农村牧区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建设,对全市雷电灾害进行普查,在各旗县市区选择人口居住集中、村庄规划布局整齐、雷电灾害相对频繁的行政村开展农村防雷示范工程推广项目建设,至2015年完成20个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5、农村牧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CX]在每个行政村嘎查安装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接收终端(含电子显示屏、预警信息接收机及高音喇叭等设施)。
(三)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工程建设
1、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在察右中旗辉腾梁建设一套能够覆盖全市的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切实提高全市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
2、气象灾害预警指挥中心建设。在集宁区建设乌兰察布市气象灾害预警指挥中心,中心的主要功能包括信息汇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气象灾害分析评估、信息发布、应急指挥、人员培训等。
3、气象应急车载系统。[CX]建设车载移动式风廓线雷达对云和风场进行探测;建设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对现场视频信息的采集和气象指挥中心的远程控制;建设网络通信平台,应用3G通信技术实现移动气象台与气象台的数据共享;建设分析预报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发布最新气象信息。
(四)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工程建设
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小区广播系统。建立和完善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警信息系统,在第一时间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送到公众。
2、气象服务电视节目系统建设。在现有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的基础上,增加设备、扩充功能,开办“气象服务”电视节目,全面及时地开展公众气象服务。
3、专业气象服务系统
(1)交通安全气象服务系统。在乌兰察布市境内的高等级公路和省际通道等交通沿线及城市主要出入口建设以能见度、气温、降水、积雪、路面温度、路面结冰、大风、沙尘暴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20个气象监测站,实现对全市境内影响交通安全恶劣天气条件实时监测。
(2)风能资源气象服务系统。建立风能资源气象综合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实现气象、风能资源资料的共享。制作发布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的预报预警产品和风能监测分析产品,为加快风电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气象保障。
(3)森林草原防火气象服务系统。建立森林草原防火气象预报预警平台和遥感监测卫星接收处理系统。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升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报预警能力。
(4)水文气象服务系统。建立水文气象综合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实现气象、水文资料的共享。
(五)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工程建设
1、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建设1处集灾害性天气监测、作业指挥、弹药储存、装备维护、安全设施等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人工影响天气基地。
2、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建设。更新11辆增雨牵引车、11部火箭发射架和20门双管高炮,合理布设防雹高炮作业点,最大限度发挥高炮消雹的作用。更新、配备30部通讯电台,确保作业安全;建设GPS指挥系统,实施调度,保证地面增雨火箭效益的发挥。
(六)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1、对办公条件较差的察右前旗、察右后旗、商都县、卓资县气象局实施整体搬迁。
2、对凉城县、兴和县、丰镇市、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化德县气象局的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改造。
3、加强气象文化建设,配套文化基础设施,大力弘扬气象文化精神。
(七)工程预算
为配合上述目标的实现,“十二五”期间具体项目及累计投资预算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合计(万元)
地方政府投资(万元)
中国气象局投资(万元)
1
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1115
1115
2
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
3860
3860
3
气象灾害预警工程建设
4750
2000
2750
4
公共气象服务建设
1737
1737
5
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建设
1100
1100
6
台站基础设施建设
4431
2500
1931
合计
16993
12312
4681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对气象工作的双重领导,建立和完善稳定可靠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落实“十二五”规划气象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加强统筹规划和管理,建立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机制。
(二)积极推进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完善公共气象服务相应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气象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证气象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大气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
(三)持续加大对气象事业投入。坚持双重财务体制,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气象事业经费投入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并适度超前,努力把重点建设工程中形成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四)切实发挥重点工程建设效益。高度重视重点工程建设的速度、规模、质量和效益,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加强重点工程管理,完善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优化建设与管理程序,落实职责和任务,强化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五)不断加强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交流机制,深化气象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强与高校、科研业务机构、企业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活动和合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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