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银川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银川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银政办发〔201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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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银川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1〕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环保厅《关于2011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1年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城考”工作是实行地方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银川市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后持续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城考”工作,可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考核的各项工作。
二、考核指标的具体解释按照国家环保部下发的《“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十一五”“城考”和“创模”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补充说明》及《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执行。
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城考”工作的统一要求,认真总结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好统计、填报和汇总工作,并将“城考”有关材料(包括报表及填表说明,指标完成情况及具体解释)一式两份,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至银川市环保局监督管理处汇总。对于造成“城考”失分、丢分的单位或延误上报的单位要按“五创”考核要求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十一五”“城考”和“创模”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补充说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以及各单位要填报的“城考”报表请各单位到银川环保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ycepa.com
地址:市环保局监管处510房间
联系人:李佳王晶
联系电话:68891016889075
附件:各部门填报内容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各部门填报内容
市规划局:银川市建成区面积(2010年初数据和2010年底数据)(填报基本信息表)。
市国土资源局:银川市城市国土面积(2010年初数据和2010年底数据)(填报基本信息表)。
市统计局:2009年、2010年社会统计公报;单位GDP用水量;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国内生产总值(2009年,2010年)、年度工业增加值(2009年,2010年)、城市常住人口数(填报基本信息表);清洁能源使用率(填报基6表,填报2009年度经核准公布的能耗数据,与环境统计保持一致)。
市城调队: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填报基16表)。
市教育局: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市公安局:2010年度银川市人口基本情况;机动车注册登记数(机动车数量与污染源调查一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填报基7表)。
市建设局:2010年度银川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及投资明细(包括燃气、污水处理、河道湖泊清淤整治等投入的资金);城市市区自来水供水总量、生活用水量;城市市区污水排放总量;城市市区取水总量(填报城考基本信息表、基12表、基18表、基18表附表)。
市园林局:2010年度银川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10年银川市园林绿化工程投资额和投资明细(填报城考基14表、基18表、基18表附表)。
市水务局:2009年、2010年度银川市自备井取水总量(包括两县一市)
市城管局:2010年度城市市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无害化处理量;城市市区医疗废物产生总量、无害化处理量、排放量;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明细表;垃圾处理工程投资额及投资明细(填报城考基本信息表、基9表、基9表附表、基13表、基18表、基18表附表)。
市卫生局:2010年度医疗废物产生总量;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明细表(填报城考基本信息表、基9表、基9表附表)。
市物业办:2010年度集中供热工程投资额及投资明细(填报城考基18表、基18表附表)。
市环保局:银川市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管理情况。(填报城考基1表、基1表附表、基2表、基2表附表、基3表、基3表附表、基4表、基5表、基8表、基9表、基10表、基11表、基12表附表、基13表附表、基15表、基18表、基18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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