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南州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南州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南政办〔201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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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南州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教育局、工商局、团州委联合拟定的《海南州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5月18日
海南州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方案
州教育局、州工商局、团州委
(2013年5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消费观念、消费习惯、消费方式和在消费生活中的自我保护意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青海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州教育局、州工商局、团州委决定联合在全州中小学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的重要性
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发展。由于中小学生年龄小,辨别与防护能力较弱,进行有效的消费教育引导,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和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对保障中小学生消费安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具有长远和现实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都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消费维权知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培养新时期高素质青少年消费者、提升国民消费整体素质、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以消费教育和维权“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维权教育活动,传播科学消费文化知识,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建立消费教育与维权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发展,提升广大青少年消费者的主体意识、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方式,规范自身消费行为,提高科学消费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主要任务。经过努力,力争取得“四个明显”效果,即: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教育在广大中小学中得到普及,学生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增强;二是青少年学生科学、健康、安全、文明、诚信、理性的消费理念明显加强;三是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不良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学生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不良文化、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健康、不文明消费的意识明显提高;四是中小学“消费维权联络站”基本建立,保护青少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三、成立海南州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宁克平副州长
副组长:华本太州教育局局长
林积忠州工商局局长
宁发贵团州委副书记
成员:黄文广州工商局副局长
鲍宗华共和县政府副县长
邹家富贵德县政府副县长
牟生桂贵南县政府副县长
苑丹兼措同德县政府副县长
李桂花兴海县政府副县长
王世军海南州第一高级中学校长
李柳明海南州第二高级中学校长
久迈多杰海南州第一民族高级中学校长
尖措海南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校长
多杰才旦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普华才让共和县教育局局长
李成龙共和县工商局局长
程士峻贵德县教育局局长
宋峰贵德县工商局局长
麻迎和贵南县教育局局长
更尕贵南县工商局局长
撒列同德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邱元胜同德县工商局局长
杨本加兴海县教育局局长
华青加兴海县工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商局,黄文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州教育局干部豆拉、团州委干部房广彬、州工商局干部余海组成。
教育部门职责:负责向工商部门提供辖区内中小学校名单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照片等资料(见附件一);协调各中小学校,每校指派1名教师担任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辅导员,定期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教育,并提供选派教师姓名及工作岗位、联系方式等资料(见附件二)。安排部署中小学校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课堂进行工作。
工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培训选派教师,颁发《消费维权知识辅导员》聘书,配发宣传光盘、宣传单、消费维权手册等资料。建立消费维权知识辅导员沟通协调机制。掌握各中小学校消费维权知识宣教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宣教资料,协助解决在选派教师宣教中遇到的困难。
四、工作内容
(一)宣讲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依法维权。
(二)宣讲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较为密切的食品安全常识,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在购买商品时如何科学合理的选购,切实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广大中小学生远离垃圾食品、网吧、游戏厅等有损身心健康的消费。
(三)宣讲消费维权常识,重点宣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维权体系、维权方式及途径等内容,使学生懂得如何维权。
(四)宣讲消费公德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在消费过程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尊老爱幼、谦和礼让;遵循理性消费原则,做到合理消费;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努力争做文明消费者。
(五)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深化“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等宣传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协调工商、团组织、消协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切实推动本地区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地深入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级教育、工商、共青团和消协要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各中小学校将消费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推进消费教育进校园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建立考核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机制,将消费教育与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作为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州教育局、州工商局、团州委、州消协每年对各地、各中小学校开展消费教育与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情况进行指导、考核,形成制度,长期坚持,确保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对消费教育与维权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推广消费维权知识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消费教育进校园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一
学校负责人联系表
学校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二
选聘教师联系表
教师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