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关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
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4〕
100号)要求,市政府确定,市级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7项。现将相关目录予以公布。
对取消和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健全机制,加强监管,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市级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1项)
2.承接省政府2014年第一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
项目目录(共计7项)
滨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21日
附件1
市级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计1项)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注
1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对外投资、资产租赁、担保审批
市财政局
取消
附件2
承接省政府2014年第一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计7项)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承接机关
审批类别
备注
1
焰火燃放许可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行政许可
该项目列入滨政发〔2013〕33号文件“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项目之中。其中市公安局承接“一级燃放许可”,“二级(含二级)以下燃放许可”由县级公安机关承接。
2
射击竞技体育枪支(弹药)携运许可
省公安厅
市公安局
行政许可
该项目列入滨政发〔2013〕33号文件“民用枪支持枪证件、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核发”项目之中。
3
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省卫生计生委
市卫生局
行政许可
该项目列入滨政发〔2013〕33号文件“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登记、变更注册、校验许可”项目之中。
4
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省卫生计生委
市卫生局
行政许可
同上
5
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校验
省卫生计生委
市卫生局
行政许可
同上
6
设区的市及以下人民政府举办的三级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册
省卫生计生委
市卫生局
行政许可
同上
7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
省人防办
市人防办
行政许可
注:“10万元以上房产税困难减免审批”,根据鲁地税发〔2013〕32号和滨地税发〔2013〕36号文件由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承接,市地税局不再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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