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全市“转方式、调结构”取得扎实成效,支撑产业发展,现就加快科技创新创业园与高新技术产业园(以下简称“两园”)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两园”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全国、全省经济竞相发展,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力度空前,各地都在倾力争抢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和科学技术资源,科技创新已成为发达地区经济飞速发展的强劲引擎。当前,我市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将“两园”建设作为“转调创”的重要抓手、科技资源和高新产业的有效载体,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计划2014年至2016年,将科技创新创业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成为功能配套、政策配套、服务配套、管理配套和措施配套的县域科技创新综合体,使其真正成为县域科技创新的主阵地、产业人才的重要载体、创新创业的大平台、招商引资的新名片和各类开发区的产业技术制高点。

(二)阶段目标

2014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处符合标准要求的科技创新创业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园。2015年前,科技创新创业园要通过省级及以上认定。

三、建设内容

“两园”要集研发、孵化、加速、产业承载四大主体功能于一体(即“发生器”、孵化器、加速器、高新园),一并规划、一并设计、一并安排、一并建设。

(一)“两园”建设基本框架。科技创新创业园(“双创园”)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是建设综合孵化场所和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等;科技企业加速器以建设标准中试、加速车间为主。“双创园”是集研发、孵化、加速于一体的成果转化、产品创新和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大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园重点承接科技创新创业园产业化项目、科研院所成果转化项目、当地企业扩产提升项目、国内外产业转移高新项目等入驻。

(二)“两园”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各县(市、区)要设立公共服务中心、检测检验室、公共实验室,搞好注册服务、法律服务、融资服务、人才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将生活服务区(人才公寓、职工公寓)配套到位,为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入园企业提供保姆式、全方位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各县(市、区)要切实将“两园”建设纳入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来研究、部署。要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聘请国内知名规划设计机构进行“两园”建设规划方案的设计,做到科学论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真正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益产出,避免出现尚未起步已经落后的尴尬境地。

(二)制定完善的配套扶持政策。各县(市、区)要根据“两园”建设工作的需要,研究制定出台更加优惠的人才引进、研发机构入驻、创业扶持、税费优惠、租赁减免、土地供给等政策,使真正的创新创业企业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引得来、留得住、能壮大,形成科技创新要素活跃、高端人才聚集、产业特色鲜明的良好发展局面。

(三)加强“两园”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由县(市、区)政府主导、科技部门牵头,投资企业、合作院校参与的管理机制,对“两园”实行有效管理。把好企业入驻关,宁缺勿滥,高校院所、研发团队、科技创新企业、科技创业企业、科技成长企业、高新技术项目才能入园发展。

五、组织推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项目、资金、土地等园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形成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策激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和高新技术产业园,享受市政府出台的创新平台奖励政策。对园区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研发项目,市级科技发展计划将优先给予支持。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完善的调度、督导、考核、奖惩制度。将“两园“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人才工作考核和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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