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农高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农业高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确定调整农高区管理体制为市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农高区管理职能从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整体剥离,成立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综合协调农高区管理工作。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农高区协调运转。

二、农高区管委会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尽快制订农高区的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

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长清区政府要支持农高区加快发展。市财政要逐步加大对农高区的投入力度,农高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出让净收益扣除国家规定计提部分外,其余部分用于农高区建设;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高区的指导与扶持,积极争取相关产业政策和资金,形成多部门、宽领域共同推动农高区发展的良好格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赵文朝(副市长)

副主任:贾正宏(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赵玉海(市农业局局长)

张洪武(长清区区长)

成员:王国富(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王新城(市发改委副巡视员)

王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马素刚(市科技局副局长)

吕杰(市规划局副局长)

郑继凤(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李诚让(市水利局副局长)

郑兆亮(市林业局副局长)

于兆刚(市农业局副局长)

方明甲(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广贤(济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延文(长清区副区长)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赵玉海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管委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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