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文号:济政字〔2014〕4号
颁布日期:2014-01-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25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发〔2011〕3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四大载体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字〔2013〕88号)等文件精神,为提升我市快递服务水平,促进快递服务与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实现协同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市民群众的需求,全面构建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3年内培育日均快件量超过1万件、年收入超过亿元龙头快递企业2家,日均快件量超过5000件、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中坚快递企业10家以上,形成若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发展一支中、高级快递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以上企业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快递业务员占快递业务员总量的80%以上。全市快递业务收入年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快递服务居全省领先水平,将我市建设成为鲁西经济带和黄淮经济区快递服务中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发展环境。解决快递企业面临的设施建设“用地难”、规模发展“融资难”、空运“配仓难”、高素质人才“招工难”以及通关效率低等一系列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快递企业在规划、建设、用地、税收、信贷、融资、创业服务、车辆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推进快递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健全快递网络覆盖面。引导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建设标准化服务点,指导、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连锁商业企业合作,通过发展生活配送业、设立代理门店等方式,向社区、商务办公楼延伸。统一行业标准,规范快递车辆标识与人员工作证件、服装形象。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规范寄送操作行为,办理禁区通行证,确保通行渠道畅通。丰富快递末梢服务多元化,破解末端快递服务难题,尝试委托第三方代投服务,布放电子智能快件开取箱,开设快递e站,为快递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务办公楼提供便利。到“十二五”末,在全市建立500个标准化服务点,提供标准化、多样化的服务产品,在规模较大的社区、高等院校、商贸市场或商务楼建设快递投递点,布放至少100个快件智能开取箱,全市至少200个社区物业公司或收发室实现快件代投服务。鼓励企业丰富产品类型,合理规划投递路线,科学安排投递时间和频次,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

(三)提升快递服务与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大对快递服务信息化建设及新技术应用的支持力度,将其纳入信息化发展支持范围,推动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升信息化管理与智能化运作水平。全市所有快递企业分拨中心及骨干企业要实现快件处理流水作业、集装化运输,所有快件实现网上信息上传、归档、查询及投诉受理,普及收派件手持终端。骨干快递企业快件信息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统计与安监的信息化。逐步建成覆盖全行业各企业的信用评价系统、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安全运行监控调度系统。

(四)拓展业务领域,推动产业协同发展。整合行业资源,推动快递企业拓展仓储物流业务,为平台类企业、平台内运营商家、独立B2C等合作客户提供商品存储、打单、打包、发货及配送一体化服务,建设配送快速通道,着力提高配送安全及时效。相关部门要在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专业的电子商务产业园等方面统筹规划,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行业的合作发展。支持区内快递企业与济宁机场开展合作,入驻临港经济区,发展航空快件业务。引导快递企业综合利用民航、铁路、公路运输网络,加快快件传递速度。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快递规模以上企业加快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快递企业向物流集成商发展。推进全市快递服务与农产品加工、工业制造、电子商务业、外贸行业等协同发展,支持电子信息、通信、医疗保健、精密仪器等技术密集型制造业通过服务外包优化生产流程,整合高价值、小批量、多批次的递送需求,依托航空快递、限时快递等开展精益制造和准时制造。鼓励快递企业完善大客户管理机制,开发“一站式”整合服务和电子运单、简易组装等定制服务,探索承接维修中心、呼叫中心等售后环节。以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支持快递企业在中小制造企业集聚区建设物流服务平台,完善经济类快递产品,整合快递网络资源,提供公共仓储配送、拼箱运输、信息接入等多样服务,降低中小制造企业的运营成本。推动提高国际快件通关效率,支持制造企业打造区域化和全球化生产链,在更大范围内开展资源配置和价值链整合。通过政府搭建平台,促进制造业协会、电子商务协会等与快递协会互动,促成电商与快递合作,推动本地特色产品走向全国各地,带动我市相关制造产业和商贸企业跨越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加强对快递服务发展的指导、管理、服务,制订配套政策,落实发展规划。发挥综合运输体系的整体效能,引导促进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在规划建设、土地管理上支持快递企业。发挥济宁区位优势,统筹建设快递物流园区,通过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推动实现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和经营集约。在济宁高新区、运河经济区分别建设生产服务型和商贸服务型快递物流园区,吸引国内外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区域枢纽中心入驻,支持入驻企业在园区内设置大型快递分拨中心,建设区域和功能性快递服务总部基地,打造省级快递服务集聚示范区。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递物流设施或提供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行业发展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快递企业可通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土地出让方式,满足发展用地需要。将快递营业网点建设纳入城市配送发展规划,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快递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二)放宽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各类社会资本平等进入快递服务领域。简化许可审批流程,贯彻服务标准,规范企业行为,依法加强监管,构建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有序竞争格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超出母体企业范围的,允许先行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母体企业应于30日内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设有多个分支机构的,允许在分支机构设立1年内,集中办理备案登记;分支机构超过10家的且在母体企业登记机关同一行政区域内登记的,允许向母体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统一办理登记。

(三)优化财税、价格政策。发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加大对重点快递物流园区、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快递服务用电、用气、用水、用热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快递车辆提前报废更新的,可按照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办法和本市黄标车淘汰补贴方案予以补贴。快递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补贴政策。结合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进程,规范民营快递企业税务发票的发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快递企业税负。

(四)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快递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补贴,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支持自主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快递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快递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快递服务领域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在融资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推动民营快递企业发展,提升行业发展能力。

(五)推进快递公共服务社会化。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规范对政府购买快递服务的管理,本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快递服务依法应实行政府采购的,按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快递服务企业开放。

(六)解决快递末端投递难题。从事快递末端“最后一公里”服务的小型箱式货车和二轮摩托车,确需通过禁行区域的,在非早晚高峰时段,在遵守交通秩序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通行。除早晚高峰时段,确需在城区营业门店前停车的,在不影响交通、驾驶员不离开车辆的前提下,可短时间内临时停放。在物业管理用房中单独安排快递收发室,布置在小区出入口附近。具备条件快递车辆进入小区,须保障行人和其他车辆正常通行,驾驶员主动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示统一标识编号证及相关证件,住宅物业服务单位应为投递邮件、快件提供便利,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强化人才支撑。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及就业安置工作,建立一支专业化、技能型的快递员队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落户济宁的快递企业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人才引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指导帮助企业引进各类优秀人才。依托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等院校,建立快递从业人才培养基地,实行人才培养、储备与就业相结合,促进校企共建联合互动。建立快递从业人员流动与需求动态管理,做好企业用工与就业安置工作。加强快递企业用工服务,加大劳动用工监察力度,规范用工管理。支持快递企业开展用工培训,开发快递服务职业培训项目。

四、管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快递服务改革发展协调机制,研究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二)健全监管体系。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权益保障体系,实现政府职能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快递服务安全保障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快递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到位,快件收寄验视制度落实到位。至“十二五”末,快递企业全部配置符合标准的安全监控、消防设施,快递企业分拨中心全部配置符合标准的安检设施并实现监管部门对其远程集中监控监管。努力推动快递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及企业等级管理,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机制,协调解决业务旺季的运力配置,确保运营畅通。研究制定快递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快递信息数据库,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完善业务监测预警预测机制。充分发挥快递协会的服务协调和行业自律作用,完善行业规范与自律机制。

(三)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根据《邮政法》、《邮政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落实快递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设施及其工程技术规范等标准化要求。引导快递企业建立标准门店,统一快递服务人员着装、工号牌佩戴,规范仪容仪表,对全市从事快递运输的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进行登记备案、统一编号,实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快递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社会认可度,促进我市快递服务健康发展。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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