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威政办发明电〔2013〕4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2011年被评为全省首家“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随着国际国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越来越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仍需改进和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度,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常抓不懈。各市区政府和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要对本区域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调度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监管。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农资专营制度,完善农资配送体系,坚决杜绝违禁和假冒伪劣农业化学投入品进入市场,确保全市范围内不流通、不使用违禁农业化学投入品。加强对生产基地和农户的技术指导,使广大种养殖者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生产,确保不出现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要通过出口生产企业自检、出口产品委托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等途径,对出口农产品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无缝隙检测。对不符合出口标准的农产品要提前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检测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相关资质认定,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水平和保障能力。争取扩大相关国家对我市出口农产品检测结果认可的范围,提高通关效率,推动贸易便利化。

四、进一步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农资经营台账管理制度,各级农资配送网络和农资经营店都要设立农资经营台账,确保进货、销售记录完整、清楚。建立健全生产基地档案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出口追溯体系,以出口企业为主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产品生产出口的各个环节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建立健全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追溯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推介。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我市农产品,把更多的生产基地、出口企业和产品推介到国际市场,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要依托威海国际食品博览会这一平台,策划组织好食品农产品行业投资说明会、食品农产品品牌企业推介等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进一步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品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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