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太原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一流省会城市的目标,大力实施“一建一改两治理”(建设城市新区和基础设施,改造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基础设施,开展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开展市政设施运营提质专项治理),全面构筑适宜居住、有利发展的城镇体系,使我市在环境质量、聚集能力、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管理服务等方面有质的提升。

二、任务要求

(一)搞好规划设计,指导城市扩容提质

围绕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和区域性国际大都市目标,以太原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搞好近期建设片区详细规划,指导南部区域建设;编制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规划,搞好旧城改造。做好太原都市圈、太原盆地城镇密集区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太原市南部区域规划、共建区太原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绿地系统、供水节水、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城市照明、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境卫生与垃圾处理、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等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编制和各县市专项规划于2012年底前完成审批程序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国土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城改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加快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统筹城市与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向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延伸。强化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经济功能,以产业集聚促进人口向城市转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2.加快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加快北中环、西中环、建设路快速化改造等快速路建设,打通南内环西街、府东街、南中环西街等东西向主干道,开通西渠路、双塔南北路、太行路等南北向主干道,使中心城区形成与外围高速环有机衔接、以快速路为骨架、主次干道匹配的“十纵十横加三环”的干道格局。配合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以长风商务区为中心的长风西街、奥体中心、铁路南站周边和不锈钢园区、小店新城路网建设。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力争“十二五”末轨道交通2号线、1号线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改造小街巷,配建停车场,形成路网长度、密度和科学合理的交通体系及城市道路系统。统筹各类地下工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架空线路入地敷设,避免城市道路反复开挖。按照国家养护定额,确保养护经费足额到位,严格执行道路养护规范,提高道路养护质量。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管委、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3.加快供热、供气和供水设施建设。按计划完成太原市集中供热(二电六期)工程,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瑞光热电一期工程、东南部给水加压站工程等续建工程。2011年底前,全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6%,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市区住宅按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集中供热住宅面积的25%;已实施集中供热的县(市)出台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并对新竣工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按热计量收费。以“气化山西”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城市燃气结构,加快发展天然气、煤层气等城市清洁气源,不断提高燃气普及率和管道天然气、煤层气气化率。2011年底前,全市(含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95.6%。严格水源保护措施,加大自备井关停力度。提高水质监测能力,实施水质督查,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

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4.不断提高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开工建设太原市城南污水处理厂,2011年底前,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开工改造率达到40%,全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3%,中水回用率达到20%。大力推行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中心城区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进一步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杜绝二次污染。建筑垃圾、粪便收集实行密闭化运输。

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市容环卫局、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5.提高城市照明设施建设改造水平。加强功能照明设施建设,强化景观照明管理。推广照明节能技术和设备,全面淘汰低效高耗照明产品。2011年底前,城市低效照明产品淘汰率达到100%,大型公建、景观照明使用大功率灯具禁止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三)加快旧城改造,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1.实施老商业区搬迁改造。各县(市、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对城市(县城)建成区内功能混杂、环境较差、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和城市形象的老商业区实施搬迁建设或升级改造,打造一批集休闲、娱乐、商务、旅游、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商贸街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2.实施城中村改造。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集中力量加快城中村改造。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妥善解决拆迁安置、就业社保、集体资产处置等问题,保证改造工作顺利平稳推进。按照一流规划建设标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村拆除、安置优先原则,结合城市发展总体思路,与片区改造相结合,实行统一编制方案、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商引资、统一整村拆除、统一建设安置模式,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提高效能,整体推进五个转变。“十二五”期间,完成建成区范围内86个城中村和重点工程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城中村改造。

责任单位:市城改办、市辖各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3.实施棚户区和旧住宅区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原则,加大棚户区和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对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环境较差的棚户区和旧住宅小区实施以整容、拆违、补建、配套等为主的整治工程,提升小区环境质量和居住条件。2011年底前,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5597套,完成年度投资45650万元;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7835套,完成年度投资37556万元。继续推进西山地区综合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西山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四)开展环境容貌专项治理,改善人居环境

1.实施园林绿化增量、城市公园升级工程,大幅提高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继续建设汾河景观带南延工程,重点建设华夏公园、长风公园、和谐公园、星河湾公园、工业遗产公园、圆照寺公园,扩建龙潭公园、晋祠公园等大型公园绿地,增设一批区级公园和专类公园。在旧城区开展园林绿化单位、社区创建活动,栽植添绿,见缝插绿,拆旧造绿,扩大中心区公共绿地面积,旧城区建设街头绿地及居住小游园。全面开展主要道路、边山支河景观化改造工作,将两侧防护绿地改造成兼有休闲美化功能的带状公共绿地。结合环城林带工程建设要求,打造一系列高标准郊野公园,完成晋阳湖公园、柴村生态园、西山万亩生态园扩建和太山植物园、汾河公园南延工程。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2.切实解决市容环卫“脏、乱、差”问题。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规范清扫保洁,重点整治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卫生死角;规范摊位摆设,重点整治占道经营;规范广告牌匾设置,重点整治商店招牌(匾)乱设乱挂行为。按照国家标准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城市公厕,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市容环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五)开展市政设施运营提质治理,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建立完善市政设施运营考核体系,督促市政公用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提高运营服务水平。2011年底前,城镇污水处理厂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考核良好率达到100%。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制定企业运营监管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运营考核监管,提高“三供”企业保障能力、“两处理”企业减排能力、供热计量改革和城市照明节能效果,确保市政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营。

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市容环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六)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建立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深入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通过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市容环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2.认真做好“山西省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联合国迪拜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项目创建和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三、组织机构

成立太原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吉久昌副市长

副组长:薛维柱(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荣琨(市住建委主任)

王建勋(市城乡管委主任)

成员:庞虹(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西山办副主任)

孟德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治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张宝玉(市国土局局长)

王忠(市园林局局长)

张双娥(市房产局局长)

朱茂生(市市容环卫局局长)

张建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利(市城管委副主任)

尹喜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向阳(小店区区长)

刘文华(迎泽区区长)

李浓(杏花岭区区长)

白玉明(尖草坪区区长)

王立刚(万柏林区区长)

冯霞(晋源区区长)

王建民(经济区管委会总工程师)

赵伟东(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刘斌(民营区管委会主任)

张强(清徐县县长)

吕荣(阳曲县县长)

韩良会(古交市市长)

张磊(娄烦县县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管委。

主任:张利(兼)

副主任:领导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要及时报送信息,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要注重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为全市城市扩容提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