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09年供热改造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09年供热改造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忻政办发〔2009〕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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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09年供热改造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128号
忻府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区各有关单位:
《忻州城区2009年供热改造和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六月二十日
忻州城区2009年供热改造和建设
实施方案
城市供热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为完成好今年城区供热改造和建设任务,按照市政府2009年城市集中供热“全覆盖”的总体部署,结合忻州城区热源供应和采暖建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扭住五个发展、打好五个攻坚战、做好五个表率”的工作思路,以改造城区现有燃煤锅炉为重点,坚持热电、燃气、煤粉、地热等多种采暖方式并举,实现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从根本上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和分别实施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市建设局根据热源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改造规划,由各单位自主实施;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保障群众权益,兼顾各方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经济技术合理性原则,优先选择投入少、运行成本低、效果明显的方式进行改造;坚持传统方式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在条件具备的区域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热;坚持供热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综合推进的原则,根据供热单位和受益居民(单位)实际情况,切实推进城区供热改造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今年城区集中供热要实现“全覆盖”,具体目标是:通过热电联供、焦炉煤气、天然气、煤粉锅炉、地热源等供热方式,取缔现有的497台非环保采暖锅炉及废弃烟囱等附属设施,实现490万平方米的改造目标。
具体任务是:热电联供建设90万m2,焦炉煤气供热改造38万m2,天然气供热改造100—150万m2(其中26万m2置换焦炉煤气),煤粉锅炉供热150—200万m2,地热源供热69万m2(详见《忻州城区2009年供热改造建设规划站点明细表》)。同时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进20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采暖改造。
三、城区供热现状和改造方式
2008年底,忻州城区采暖面积约820万m2,在建建筑约200万m2,到2009年底,城区供热面积将达到1000余万m2(不含城中村和顿村度假村)。目前,建设和改造完成的供热面积为520余万m2(其中热电联供230万m2、煤气168万m2、天然气50万m2、煤粉68万m2、地热6.1万m2)。
1.热电联供。忻州城区热电联供热源厂——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现供热能力为321万m2,现已入网230万m2,剩余供热能力90万m2。
2.焦炉煤气供热。根据2008年采暖期运行情况和气源厂——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和山西云马焦化有限公司2009年生产供应情况,总供热面积应严格控制在150万m2(日耗煤气30万m3)以内。2008年煤气供热面积168万m2,超过了供应能力。因此,要严格控制总量,新发展用户必须以其它热源置换为前提,范围以健康街以南为主。
3.天然气供热。天然气供热是近期改造和发展的重要方式,根据天然气管网建设情况,在不影响居民生活用气的前提下,可广泛使用,大力发展。
4.煤粉锅炉供热。煤粉锅炉是本土企业生产,属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推广项目,也是目前替代普通燃煤锅炉的又一重要方式,在热电联供不能满足又无其他热源的情况下,可以充分利用,大力推广。
5.地热源泵供热。地源(包括水源和土壤源)热泵技术被称之为21世纪的“绿色空调技术”,是一种利用浅层和深层的大地能源,包括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天然能源作为冬季热源和夏季冷源,再由热泵机组给建筑物供冷供热的系统,是一种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既可供暖又可制冷的新型中央空调系统。其技术要求是,具备符合要求流量的井水,具有同层回灌的地质条件,建设成本约100元/m2左右,优势是节能环保运行费用低(供热时按电价0.6元/度计算,运行费用每个采暖期10元/m2左右),2008年忻州城区已经有小檀集贸住宅小区、忻州公路建设开发公司综合业务楼、忻州供电分公司生产调度楼、中国银行等单位采用了水源热泵技术采暖,采暖面积6.1万m2。
四、建设改造范围和方法步骤
(一)建设和改造范围。城区新建建筑配套供热设施;城区非环保锅炉供热站点。
(二)方法步骤。从现在起到11月1日开始供暖仅有120多天时间,由于改造建设任务繁重,涉及单位较多,情况复杂,因此必须倒排工期,做好计划。具体分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6月22日—7月10日):各责任单位拆除改造后各供热站点的旧锅炉设施,制定改造建设方案,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方案评审。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0日—9月30日):7月底前拆除其余全部锅炉和设施,各责任主体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办理开工手续,订购设备,全面组织施工,管网对接,基本完成改造建设任务。
3.调试运行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对改造和建设设施、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管网注水,一切就绪。
4.组织验收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各责任主体按规定组织验收,领导组办公室监督实施。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忻州城区2009年供热改造和建设领导组,负责总体指挥,统筹协调。
组长:武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天桐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益明市建设局局长
罗荣华市环保局局长
张高栋市财政局局长
王炳升市发改委主任
霍富荣忻府区区长
成员:贾明光市环保局副局长
董成俊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伟光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郝亮市发改委副主任
崔文洲市供气供热办主任
席秀康忻州城区大气治理支队队长
池振宁市财政局城市建设科科长
高志金市发改委投资科科长
李福田忻府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毛善根忻府区环保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高益明兼任。
2.建立供热改造和建设目标责任制。为确保改造和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此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具体改造和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头进行,各自负责,限期完成。
市建设局:负责供热改造和建设的规划制定、方式审批、面积审核、协调督促、监督验收等。
市环保局:负责城区拟拆除锅炉的调查摸底、拆除需改造的锅炉及设施,督促实施、监督验收运行等。
市财政局:负责供热改造和建设鼓励资金的及时筹集和按时拨付。
市发改委:负责供热改造和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并协助供(用)热单位争取改造资金。
忻府区政府:负责光明街以南、胜利路以东区域供热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供(用)热单位:各供(用)热单位既是这次供热改造和建设的实施主体,也是第一责任单位,因此,要按实施方案要求,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按时间要求制定改造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各热源单位:负责与用热单位协调配合,做好管线对接、设备材料准备等工作。
3.建立经济激励机制。为推进此项工作,市政府对列入2009年改造计划的所有新建和改造供热项目给予10元/m2鼓励性资金补贴,其余改造费用由供(用)热单位自筹。各单位改造任务完成后,报领导组办公室审查,领导组办公室对改造情况、实际供热面积进行核实,待系统正常运行后政府鼓励资金拨付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强化对集中供热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确定负责人和具体办事人,明确责任,确保改造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2.目前各供热单位是旧锅炉拆除、改造资金筹集、管网对接的主体,要主动负责,不推诿、不扯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改造后的供热单位是新供热体系的改造建设主体,要按照规划,抽调强有力的施工队伍,科学指挥,严密组织,精心施工,倒排工期,加快进度,限时完成。
3.领导组办公室和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忻府区政府等牵头单位,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办公室随时掌握改造建设动态,每日收集汇总情况,每周进行通报。重要情况、重大事件,要在媒体公布,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推进工作落实。
4.要实行问责制。凡行动缓慢、工作不力、不能按进度完成任务、不能按期供暖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忻州城区2009年供热改造建设规划站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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