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晋政发〔2014〕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下放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审批权限的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7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4〕3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4〕34号)公布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接上述项目,我市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部分内容1项;承接行政审批项目8项,承接部分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3项;承接年审年检事项1项,取消年审年检事项3项。

此外,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0项,其中取消11项,下放9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省、市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承接省、市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1.贯彻省政府晋政发〔2014〕12号文件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4〕72号文件市政府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3.贯彻省政府晋政发〔2014〕33号文件市政府取消、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4.贯彻省政府晋政发〔2014〕34号文件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5.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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