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的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的意见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抓住全省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批的重大政策机遇,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实施工业强市、文化强市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工商主力、社会合力”的实施品牌战略工作格局,努力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能代表运城产业和区域优势、代表运城企业竞争力和形象的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推动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为工业强市和文化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l.企业主体原则。实施商标战略的主体是企业,企业要树立开拓市场、商标先行的理念,增强商标注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积极创建品牌,着力提升品牌,精心经营品牌,努力打造品牌。
2.合力推进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形成政策推动、部门联动和全社会参与的商标发展格局,合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3.政府扶持原则。政府要从政策和资金上对商标发展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激励企业创建品牌,提升企业的品牌核心竞争力。
4.分类指导原则。从实际出发,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产业特点进行分类指导,拓宽商标注册和驰名、著名商标发展领域。
5.发展保护并重原则。发展是保护的基础,保护是发展的条件。实施商标战略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营造良好的商标发展和保护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初步形成一批全省领先、全国知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工业、文化品牌的产品和企业,使品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工业品牌经济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20%,文化品牌经济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力争注册商标总量保持持续快速增长,驰名、著名商标总量围绕总体目标逐年递增,中国驰名商标年增2件,达到22件;山西省著名商标年增15件,达到160件,注册商标每年新增1000件,达到1万件。
(二)主要任务
1.帮扶指导优势传统产业实施品牌战略,巩固工业强市基础。对我市钢铁、有色冶炼、焦炭、电力、建材等传统支柱产业中的大型企业集团、重点企业和旗舰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推进企业以商标为纽带,和省内外企业强强联合、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引导和支持阳光集团、中铝山西分公司、银光镁业、宏达钢铁、中条有色、华圣铝业等大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使其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积极推进新兴产业品牌建设,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培育我市现代装备制造、铝镁深加工、化工产业、医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实施品牌战略。现代装备制造在大运汽车、卓里机械等驰名商标的基础上,引导永恒机械、卓里克劳耐、新大新传动、亚新科制造、风源机械争创驰名、著名商标;铝镁深加工重点帮扶天海泵业、千军铝业、龙飞有色金属等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化工产业在现有5件驰名商标的基础上,继续引领翔宇化工、凯迪化工、万士达塑料、建华化工、蒲津奥圣、佳维建材等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医药产业重点帮扶亚宝药业、石药银湖制药、华康药业、晋新双鹤药业、永济贝马生物科技、临猗澳迩药业、芮城大禹药业、盐湖安顺农药、新泰恒中药材加工等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全面推进医药产业转型跨越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重点发展稀土永磁新型功能材料、镁合金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材料、化工新型材料、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努力在新兴产业中打造一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推动我市支柱产业的品牌集群兴起。
3.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产业品牌,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要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化快速发展,发挥商标的引领主导作用,使其成为现代农业的主引擎。果品加工以绛县维之王、垣曲山里红、稷山胃乐、芮城天之润、盐湖海升、临猗湖滨、永济安德利等企业为依托,做大规模,打造品牌;特色食品以永济忠民、晋美、新绛亿家康、盐湖云天、闻喜江天、夏县鹏胜等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粮油加工业品牌;蔬菜加工依托新绛绛州绿、永济中远、夏县泰顺、临猗特美等企业,大力发展蔬菜加工业;畜制品加工以永济粟海、盐湖颐源乳业、绛县金绛牛肉、闻喜大象禽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品牌。酿酒业加工以夏县格瑞特、芮城洞宾、垣曲菖蒲等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酿酒加工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力争60%涉农企业都要有自己的自主商标,并培育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全力推进现代农业基地建设。
4.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品牌,服务“文化强市”战略实施。打造运城特色文化品牌,要大力实施文化强市建设“十大工程”,着重培育、做大做强四大支柱产业,即文化旅游产业:以关公文化为核心,积极挖掘吕祖道教文化、舜帝德孝文化、盐文化、后土文化等,推出地域文化品牌,建设一批特色明显的文化旅游景区,培育一批优势文化旅游企业,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文化旅游品牌;工艺美术文化产业:重点扶持宇达集团、绛州澄泥砚、闻喜“本命年”、万荣八龙文化、闻喜花馍、稷山螺钿等工艺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帮助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包装印刷文化产业:重点帮扶运城制版集团、稷山翟店产业园、运城凯达彩印、明日经典包装等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品牌;特色艺术演出文化产业:重点帮扶绛州鼓乐、稷山高台花鼓、蒲乡红等演艺娱乐等产业发展壮大,帮助其注册相关领域商标,争创驰名、著名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实施品牌战略工作领导组,成员由市工商、财政、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商务、中小企业局、质检、卫生等部门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实施品牌战略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实施品牌战略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品牌战略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切实加大商标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要把商标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商标品牌意识和专业知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环境,努力营造实施品牌战略的浓厚社会氛围。工商、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每年要对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的商标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商标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建立考核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商标注册申请量、驰名、著名商标认定数,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等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定期督促检查完成情况,并对督促检查情况予以通报。有关部门要按照商标发展总体目标,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逐层分解落实,合力推进品牌战略实施,努力使运城品牌走出山西,走向全国。
(四)设立专项资金,完善激励机制。市人民政府设立商标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全市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支持品牌战略实施、举办品牌节。建设商标公共服务平台、宣传展示推介运城商标品牌活动以及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等商标事业。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山西省著名商标企业,市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财力安排一定的商标发展资金,对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对新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新注册商标,尤其是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国际商标的企业法人、团体、协会等组织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对文化产业相关商标注册费用给予适当奖补。企业要设立商标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商标管理的投入。
(五)加大保护力度,维护商标权益。构建维权网络,完善打假协调机制,整合市级相关部门力量,为企业维护商标、保护商标提供良好服务。一是建立商标保护工作机制,快速受理、处理针对我市驰名、著名商标的侵权事件,定期听取企业诉求,为企业排忧解困。二是建立异地维权协作网络,积极协助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异地维权,努力实现我市企业的商品销到哪里,维权工作就做到那里。三是鼓励企业成立商标保护自律组织,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体系,增强商标保护合力,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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