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2〕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加快我省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步伐,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省政府定于2012年8月9日—10日召开全省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8月9日—10日,会期两天。
2.地点:汉中市政府大礼堂。
二、会议议程
(一)8月9日下午2:00
集中乘车赴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馆、龙岗大桥工程现场、大河坎重点示范镇建设展馆、光辉社区保障房项目进行现场观摩。
(二)8月10日上午8:30在汉中市政府大礼堂,召开全省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主持人:省委常委、副省长江泽林
第一项:发言交流(各8分钟)
1.汉中市就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发言
2.延安市就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工作发言
3.铜川市就利用保障房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经验发言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言
5.观看西乡县、商南县建设情况专题片
第二项:省政府秘书长秦正宣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先进县城的通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的通报》
第三项:赵正永省长作重要讲话
三、参加人员
(一)省级有关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金融办、省政府研究室、省中小企业局主要负责同志。
(二)各市、县
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建委、城管局、园林局、市政局局长。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建设局长。
31个省级重点示范镇镇长、挂职副镇长。
(请各设区市政府负责通知所属部门、县区和重点示范镇,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一并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请新华社陕西分社、人民日报社陕西分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陕西记者站、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画报社、华商报社派记者参加并组织报道。
(二)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汉中市政府负责做好现场观摩和会务工作。
(三)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职务、民族)于8月8日中午12:00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汉中市政府。联系人:刘文娟、殷赞乐,电话:029—87291047、87292026;传真:029—87294020。联系人:何春萍、陈涛,电话:0916—2626554、2626515。
(四)报到及住宿安排(8月9日8:00—12:00报到)
1.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二炮招待所报到。(地址:汉中市康复路路口,电话:0916—2686999)
联系人:赵军13369256955;王宏宇13571926101
2.榆林、商洛、汉中市代表在邮政大酒店报到。(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中段,电话:0916—2118888)
联系人:杨戈13991602663;陈永兵15991166139
3.西安、咸阳、宝鸡、铜川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代表在红叶大酒店报到。(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劳动东路33号,电话:0916—2383998)
联系人:李景岱18909160915;郑普益13992888733
4.渭南、延安、安康市代表在国贸大酒店报到。(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中心广场西南侧,电话:0916—2113355)
联系人:杨建平13891688966;胡世民13991228977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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