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度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度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的通知

安政函〔2015〕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依据《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评定办法(试行)》,经企业申报、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评定和社会公示,市政府同意,认定秦康牌富硒大米等9种产品为2014年度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

希望被认定为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的企业继续发扬成绩,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努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切实增强品牌意识,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扎实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质量兴企活动,积极争创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加快全市经济建设提质增效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名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

附件:

2014年度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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