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人民政府文号:宝政发 〔2010〕39号
颁布日期:2010-08-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的意见

宝政发〔201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机遇,围绕大企业培育大产业,加强协作配套,提高产业聚集度,带动大中小企业发展,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不断提高工业经济实力和整体竞争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重大意义

产业集群是相互关联的企业在同一区域形成产业链接和聚集发展,并形成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经济群体,是现代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形态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力“助推器”。近年来,全市已在装备制造、新材料、轻工等领域发展形成了若干个产业集群的雏形,呈现出龙头企业快速发展,集聚效应开始显现的特征,但存在着产业链短、配套产品少、市域内配套率低的突出问题。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有利于发挥全市工业优势,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和生产要素有效集中,促进企业集聚、行业整合、产业集中,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是在西部率先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战略举措。

二、发展产业集群的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围绕加快培育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突出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按照“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跟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思路,实施“三抓一上”(抓龙头、抓配套、抓园区、上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大企业大集团居中、配套企业围绕的产业体系,建设龙头企业带动、重点产业支撑、配套能力强、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的工业强市。

(二)总体目标: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能源化工、轻工等重点领域,培育壮大汽车及零部件、钛及钛合金、机床工具、石油装备、煤化工、酒类、轨道交通、航空安全装备、太阳能光伏等9大产业集群,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格局。到2015年,产业集群年销售收入突破3000亿元,形成汽车及零部件、钛及钛合金2个千亿产业集群。到2020年,产业集群实现年销售收入突破6000亿元,形成汽车及零部件、钛及钛合金、石油装备、煤化工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形成机床工具1个五百亿产业集群,形成酒类、轨道交通、航空安全装备、太阳能光伏等4个百亿产业集群。

三、产业集群发展重点

(一)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壮大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部分)、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公司(宝鸡部分)、宝鸡宝石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整车及零部件龙头企业,提高重(中)型卡车、微型车、变速箱、车桥等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扶持发展中小配套企业,积极引入配套厂商,打造集整车、零件、部件为一体的汽车产业链;加快宝鸡汽车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中国西部微型及载重汽车制造基地和汽车零部件配套加工中心。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过1500亿元。

(二)钛及钛合金产业集群:以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快有色产业的资源整合,通过实施增长战略,建成拥有海绵钛、钛镍加工材、锆材、精密铸造、装备设计制造以及深加工等十大生产系统的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基地,打造“宝鸡·中国钛谷”。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过1500亿元。

(三)机床工具产业集群:以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以精密专用机床集成化、通用机床规模化为重点,推进技术创新,发展高端特色产品,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集群发展规模的壮大。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过500亿元。

(四)石油装备产业集群:以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重点发展钻机、泥浆泵集成及核心部件制造等产品,做强石油钻机陆上、水上、水下三大业务,做大油气输送管和石油专用管主营业务,开拓新的国际国内市场,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带动石油装备集群发展壮大。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过500亿元;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

(五)煤化工产业集群:加快麟北煤田和煤化工项目建设进度,以大型高效机组为重点发展煤电,积极打造煤制甲醇及深加工为主的煤化工产业链。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

(六)酒类产业集群:支持陕西西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太白酒业有限公司、青岛啤酒宝鸡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名牌战略,调整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20亿元;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过200亿元。

(七)轨道交通产业集群:依托中铁宝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南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宝鸡器材有限公司、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重点发展铁路道岔、钢桥梁、轨道车、铁路接触网器材等主导产品,加快企业扩能改造,加快自动过分相装置等项目建设,巩固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60亿元;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过300亿元。

(八)航空安全装备产业集群:围绕陕西宝成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凌云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加快宝鸡航空装备产业园建设。重点研制开发飞行环境监测系统、组合导航系统、光纤陀螺等结构和功能综合化的全新航空安全产品,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统筹军民资源,带动集群通讯、导航、监测相关技术、产品及增值服务的发展。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35亿元;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过100亿元。

(九)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加快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尚德电力控股公司200兆瓦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工厂和60兆瓦太阳能并网发电站项目建设。围绕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凌云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重点发展逆变器、光伏储能蓄电池等产品,建设陕西太阳能光伏应用系统制造基地。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70亿元;到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过100亿元。

四、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措施

(一)编制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规划。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5)》,根据全市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和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制定我市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促进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支持龙头企业向国际发展。支持大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装备,提升自身制造加工核心能力。支持龙头企业推进战略重组和行业整合。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在标准、技术和资源的产业集群核心地位作用,增强龙头企业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提升产品优势,扩大产业规模,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三)加强和完善产业配套。以提升产业配套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配套协作和服务外包,围绕龙头企业,通过产业配套,加快形成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同发展的产业配套体系。根据产业集群的不同类型,抓住影响和制约产业集群发展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实力、扩大龙头企业产品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促进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延伸产业链,提高市内配套率,加快产业集聚。

1、制定和发布产业集群指南。根据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和主攻方向,制定产业集群指南,定期发布我市重点产业配套目录,明确重点配套企业和主要配套产品,指南将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2、支持龙头企业就近就地开展配套协作。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资本、技术参股等形式,与相关配套企业结成产业联盟和战略伙伴;鼓励龙头企业加大业务外包,增加区域内产品采购量和配套量。

3、扶持配套企业加快发展。配套企业要围绕市场需求,加强研发,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主导产品的配套加工能力。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大力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鼓励争创“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支持引进国际一流生产装备,提升技术水平。积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

4、建立龙头企业与配套企业的联系协作机制。一是定期召开产业配套对接会;二是加强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技术改进、货款结算等方面的协作会商;三是对需求量大、技术含量高的外地配套件开展分析论证,争取本地生产配套。

5、建立产业集群信息网络平台。定期发布主要配套产品的名称、规格、质量、价格等需求信息,实现上下游企业间的信息共享,推进上下游企业间供应链的对接。

(四)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园区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全力推进园区建设。

1、加强规划引导。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与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相衔接,建立汽车及零部件、钛及钛合金、石油装备、煤化工等若干个产业优势突出、配套协作紧密、服务完善的产业集中园区。

2、坚持一个龙头企业配套建设一个专业园区。科学合理确定园区主导产业,引导企业从横向上围绕龙头实行专业化分工协作,提高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纵向上按产业结构的上、中、下游产品扩展,延伸产业链。

3、加大定向招商力度。抓住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加大工业园区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根据产业集群发展重点,积极开展定向招商,吸引行业知名企业、核心配套企业来宝发展。

(五)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家协会、钛产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功能,重点研究产业发展,做好配套产品、供求关系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通过论坛研讨、展会推介等活动,搭建合作平台;加强产学研单位之间联系,推动国内外相关行业合作交流。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设立市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2010年在大企业大集团建设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列支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从2011年起,每年预算列支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各项工作和相关奖励等。

(一)鼓励龙头企业加快发展。

支持龙头企业以重点科研、重点工程项目为依托,实质性聘请、引进高端人才(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内外相应层次重要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指获得博士学位或取得正高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费用按50%予以补贴奖励。

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试验室)。对新创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试验室)的企业奖励100万元。新创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试验室)的企业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试验室)的企业只奖励一项。

(二)鼓励龙头企业就近就地开展配套。

引导龙头企业优先配套采购市域内产品。对列入产业集群配套指南的龙头企业,从2010年起,按在本年度市域内的实际配套采购额的1‰给予采购企业奖励;从第二年度起,按在本年度市域内的新增实际配套采购额的1%给予采购企业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协作配套。

支持中小企业围绕9个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开展协作配套,配套企业全面享受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扶持。

符合产业集群发展指南的配套企业可获得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金融贷款担保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快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督促在宝商业银行加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积极落实国家有关中小企业贷款支持的各项政策,力争每年业务量递增20%。

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给予配套企业优先扶持。

(四)鼓励配套企业加强生产管理。

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加强生产管理,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检测能力和产品质量。新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企业实验室获得国家资质认证,奖励10万元。

(五)鼓励新办配套企业。

支持龙头企业从市外引进或在本地培育新办配套企业。新办配套企业或新上配套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奖励10万元;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奖励20万元;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奖励50万元。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项目,以及跨省或市配套企业将公司总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入驻我市的,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

新办配套企业可获得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金融贷款担保特别支持和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优先扶持。

企业新增配套产能,第一年参照企业新增上缴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100%奖励,第二、三年参照企业新增上缴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50%奖励。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市级大企业大集团建设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工业园区建设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要统筹安排,对产业集群发展给予倾斜。积极争取陕西省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和其它各项资金对我市产业集群的重点支持。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宝鸡市产业集群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国资委、招商局、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环保局、住建局、金融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和宝鸡供电局等单位和有关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和协调产业集群发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重大决定和处理日常协调督办事务。

宝鸡市产业集群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按照一个产业集群成立一个工作组包抓的原则,成立汽车及零部件等9个产业集群工作组(分组名单见附件)。工作组实行市级领导包抓建设责任制,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任工作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抽集骨干力量3—5人,脱离原工作岗位,深入一线,抓好落实。

附件:宝鸡市产业集群工作组名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