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2014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2014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2014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汉政发〔20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2014年重点项目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5日
汉中市2014年重点项目计划
为了加快“三市”建设,充分发挥投资的拉动作用和重点项目的支撑作用,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和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要求,以及汉中自然禀赋和资源优势,围绕交通、城建、水利、电力、园区等基础设施,现代新材料、装备制造、食品药品、文化旅游、高新技术产业等特色产业,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社会事业,编制了汉中市2014年重点项目计划。
一、安排原则
一个总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财政政策要求;符合《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汉中的定位;符合汉中市“十二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要求。
三个标准: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在1.2亿元以上;产业类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社会事业类项目总投资在6000万元以上。
四个有利于: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产业发展结构;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有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实施循环低碳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有利于改善民生福利,增强文化实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项目类别及投资计划
2014年全市安排重点项目212个,总投资4087.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4.4亿元,占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的37%(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849.1亿元计算)。其中:重点建设项目129个,总投资2041.3亿元,重大前期项目83个,总投资2046.3亿元。
(一)按项目进度分
收尾项目23个,总投资69.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9.4亿元;续建项目81个,总投资189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2.9亿元;新开工项目25个,总投资7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1亿元;前期项目83个。
(二)按建设行业分
1.基础设施项目78个,总投资2202.3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46个,总投资1478.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4.1亿元,重大前期项目32个,总投资723.9亿元。
交通项目20个,总投资990.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5.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34个,总投资614.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0.7亿元;水利基础设施项目5个,总投资7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6亿元;生态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23.4亿元;农村基础设施项目1个,总投资41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6.3亿元;电力电网能源项目12个,总投资50.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3亿元;园区基础设施项目4个,总投资31.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亿元。
2.产业化项目125个,总投资1750.9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80个,总投资560.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8.9亿元;重大前期项目45个,总投资1190.5亿元。
工业项目61个,总投资120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5.7亿元;农业产业化项目13个,总投资45.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8亿元;现代服务业项目31个,总投资199.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7.3亿元;文物旅游项目20个,总投资30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1亿元。
3.社会事业项目9个,总投资134.4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2.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亿元;重大前期项目6个,总投资131.9亿元。
教育项目1个,总投资122亿元;卫生项目2个,总投资4.6亿元;体育项目1个,总投资0.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3亿元;文化、科技项目4个,总投资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亿元;民政项目1个,总投资0.6亿元。
(三)按投资额度分
总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84个(重点建设项目49个,重大前期项目35个),其中总投资5—10亿元项目36个,10—20亿元项目20个,20—50亿元项目12个,50—100亿元项目5个,100亿元以上的项目11个。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好全年212个重点项目,对促进赶超跨越发展、加快“三市”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攻坚克难,全力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和重大前期项目落地,迅速掀起新一轮项目建设热潮,真正做到以重点项目提升优势、增强后劲,以重点项目检验成效、推动发展。重点项目所在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协调和解决重点项目用地遇到的实际问题,优先保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发改、规划、环保、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审批或上报重点项目前期手续;重点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强与中省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和民间企业的沟通衔接,千方百计破解项目资金瓶颈,全力保证项目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法人要强化内部管理,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施工合同制等管理规定,加强施工各环节、各程序的监督和全过程监管,确保各类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实施。
附件:1.汉中市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汉中市2014年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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