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汉政办函〔2015〕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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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整治和源头防范;分析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县区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九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雁毅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台办、市人大法工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电信汉中分公司、移动汉中分公司、联通汉中分公司、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雨团兼任,副主任由市工信委、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汉中银监分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和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赵文军担任。办公室负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编发情况通报,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由成员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联席会议召集人指示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或委托其他领导同志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任务,加强检查和考核。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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