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 | 文号:榆政发[20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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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榆政发[20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高新技术产业日益成为国力竞争的焦点,成为主导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效促进新兴产业扩张和传统产业技术创新,是产业经济的主要增长点。高新技术产业是体现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榆林以资源深度开发为起点,使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一个新的产业门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从跟踪到自主创新、从实验室探索到产业化、从单项技术突破到技术与产业整体协调发展的根本转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正在成为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产业,为经济结构调整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具备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产业是重要保障。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是有效延长经济增长期及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关键。因此,要从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出发,寻求与之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市场环境和竞争策略,制定适合榆林特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本规划从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确定今后中、长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支持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一、现状与形势
(一)主要成就
1、产业规模快速增长
榆林高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增长,产业规模初步形成。高技术产业产值由2002年22.32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89.36亿元,年均递增30%以上。“十一五”以来,我市已经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99项,申请专利304件,授权专利215件,获省科学技术奖22项,市科学技术奖138项,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率达70%以上,累计净增产值1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目前,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在榆林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渐显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榆林经济发展的有生力量。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当地资源及政策环境,促进了产业集聚,形成了若干具有区域特色的高技术产业群,成为保持榆林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力量。到“十一五”末,榆林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6家,其中,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上的有42家,在10亿元以上的有6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及规模快速增长,有效提升了榆林经济增长的质量。高新技术产业的增长速度和规模都超过预期目标。
2、特色和优势初步显现
先进能源、现代农业、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和环保是榆林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领域。其中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和新材料方面已显示出明显优势。洁净煤技术和设备、煤层气开发利用、煤气化多联产品等重大煤化工技术呈现巨大产业化前景。农业旱作与节水技术、现代育种与种子生产技术更显地方特色。镁合金、硬质高岭土等新材料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3、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政府投资大幅增加
榆林把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市政府实施“61211"工程和一系列专项计划,并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管理和支持能力大大加强。近几年,科技局安排的36项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投资总额达到6.8亿元。进入“61211”计划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19个,总投资98亿元(其中政府资金12亿元)。目前,全部或基本建成投产的项目42个,实现年销售收入189亿元、利税13亿元。
4、法规体制建设取得标志性进步
2009年5月6日榆林市颁布实施了《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已出台的配套办法有《榆林市风险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榆林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还有《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中介结构管理办法》正在推出,高新技术产业法规体系趋于完备。
(二)面临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1、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
(1)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将进入规模化、集群化发展阶段。经过一些年的发展,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已经走出了以技术成果产业化为主要任务的起步阶段。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技术储备增加,企业家队伍和管理团队基本形成,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已初步确立。
(2)世界、国内高新技术发展趋势带来新机遇。继信息技术之后,先进能源、现代农业、材料科学和先进制造等高技术领域面临重大产业化突破。和信息产业领域相比,榆林在这些方面具有更好的技术条件、更强的产业基础。在新一轮竞争中,我们必将在国内、甚至世界高新技术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3)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地位进一步加强、政策环境将进一步优化。为了积极应对新的挑战、保障经济安全和持续发展,今后国家将把技术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中心环节。国家将制定新的投资政策、财税政策、贸易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完善研究开发的基础设施环境,发展创业投资,更好地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
(4)行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关注程度。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后,政府投资仅限用于高新技术和开发领域、公益性和基础项目。政府将更多地关注高新技术产业,政府投资体制和机制更为科学,投资效率更高。
(5)国家西部地区崛起战略优化发展环境。为贯彻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国家做出促进西部地区崛起的一系列具体部署。在国家、省政府有关政策的直接推动下,榆林经济市场化和开放度必将大幅度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会得到根本性改善。
(6)榆林将实施更加积极的产业政策。榆林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高度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出重点培育煤化工、现代农业、新材料和装备制造等四大新型支柱产业的战略目标,制订了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措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将获得多方面、多角度强化和支持。
我们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和发展机遇。只要能够积极贯彻国家发展战略,科学决策、扎实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超越发展。
2、主要矛盾和问题
(1)高新技术产业本身的结构性缺陷。总体规模偏小,竞争实力不足,对地区产业结构影响有限。高新技术成分仅占全部高新技术产业的19.1%、全部工业的2.56%,结构水平低下,高技术边缘化趋势明显。
(2)技术经济环境制约。传统能源和原材料为主的产业结构制约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这种影响主要表现由政府决策偏好、投资者的知识和经验而决定的社会资本的投向。如果不能保持科学、理智的产业投资结构,传统产业将会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生严重遮蔽作用。
(3)政府的主导、组织、监督作用有待加强。《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政策规定的配套实施办法有待制定;法规体系仍然有待完善和细化。技术创新投资和风险投资不足,重大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协调机制有待建立。政府风险资本运作规范监管有待加强,创业投资市场发展迟缓。
(4)产业技术创新体制不能很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由于客观条件制约,绝大部分企业还难以胜任重大研发活动。技术创新能力薄弱的现状,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社会技术创新活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5)行业协会、创业投资机构和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影响行业管理、协同竞争、产业技术创新以及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6)经济系统开放程度不够。土地、资源等实物资本的商业化运作规则没有完全适应国际惯例的要求,制约国际资本进入。投、融资环境有待改善。
二、方针、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教引领、创新转型”为战略思想,深化体制改革,加大开放力度,把高新技术产业化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任务,把自主创新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中心环节。重点突破,全面跟进,优化结构,平衡布局,集中精力解决好优势领域规模化问题,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面积带动传统产业技术进步,推动榆林国民经济持续跨越的发展。
(二)指导方针
1、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推进优势领域产业规模化发展,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并举、优势产业规模化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并举、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并举、发展新型产业与改造传统产业并举。
2、以创新促发展。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自主创新为核心,开展集成创新和引进再创新。以企业创新能力为基础、产学研合作平台为重点,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从局部创新和简单产品创新向产业整体创新发展。
3、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并重。高新产业政策的制订要符合市场需求和经济技术发展规律。政府充分利用市场杠杆和行政手段,发挥引导、组织、调节和监督作用,重点做好市场主体培育。
4、产业发展和外部条件建设并重。克服只重视产业建设项目而忽视环境和条件建设的倾向,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主体功能区和支撑体系发展的引导、支持和规范化管理。
5、积极参与全球竞争。跟踪世界产业技术进展,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资源,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技术和资金,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国际地位。
(三)发展目标
1、总体指标
“十二五”期间,榆林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投资200亿元(含公用研发平台建设投资),期末,可独立计算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500亿元左右,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达到2亿美元。先进能源、现代农业和电子信息等高技术产业比重有较大幅度增加,信息技术、新材料和先进环保技术等高新技术在传统产业的应用取得明显成效,传统制造业和农业的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2、创新体系建设与产业技术创新
建设10个工程研究中心和10个工程实验室,发展100个企业技术中心,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四)主要任务
1、加快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通过攻克共性关键技术、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群程度、提升国际化运营水平等措施,促进煤化工、镁合金、高岭土、清洁能源、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形成规模、彰显特色。
2、优化结构,平衡布局,培育新的增长点。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和资源,全面推进各领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力扩张现代农业、信息产业、先进能源产业和先进环保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遏制高技术边缘化趋势。通过宏观规划和引导,实施政策倾斜,把发展高技术产业基地与发挥地区比较优势相结合,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链,创建新型高技术产业集群。
3、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发挥信息化对工业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加快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改进传统产业的生产和管理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生产方式,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4、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完善市场为基础、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重点解决好重大共性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和风险投资等方面的问题,大幅度提高优势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先进的技术研究、测试与实验基础设施,为行业技术创新提供平台。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技术研发和关键装备技术研制专项,突破制约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5、培育市场主体,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通过市场化的重组、并购和强强联合等途径,重点扶持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实施中、小企业创业工程,通过体制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府服务和政策支持等措施,鼓励各类投资者创办高技术企业。引导、促进科技要素向企业转移,提高企业综合素质。
6、改革产业管理体制,调整政府投资重点。改革和健全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逐年增加政府财政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引导资金。政府专项计划由以项目推进方式为主,转变为以重点产业或重点领域集群推进为主,加大对公用开发平台建设、关键技术和重大设备产业化发展、产业基地建设,以及龙头企业滚动发展的支持力度。
7、提高政策性园区的内涵增长能力。优化现有园区和新建产业基地的创新环境,增强企业技术成果孵化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聚集带动作用。提高园区与周边产业发展的互补与协调水平。
8、健全和发展社会支撑体系。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努力构建高新技术人才支撑体系、金融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
三、发展重点
(一)实施五大重大工程
1、重大产业化项目示范工程
以抢占市场、把握机遇,尽快形成新兴战略性产业为目标,在优势领域中,组织实施8大重点专项,在“十二五”期间选择100个市场容量大、技术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性明显的重大项目,通过政府的有效组织和资金引导,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形成高技术产业化跨越式发展的突破点。
2、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
针对榆林传统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用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品、传统设备、传统工艺、传统管理、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现代化,提高工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十二五”期间,选择50个有发展潜力的信息化示范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扶持,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
3、重大产业技术、装备研发工程
根据榆林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为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来源和项目储备,通过自主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在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农业、煤化工技术等领域,组织实施50项重大技术与关键设备攻关项目,使之迅速进入工程化、产业化,增强产业发展的后劲。
4、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通过体制与机制创新,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工程建设,建成粉煤气化技术、洁净煤技术、软件信息技术、农业生物技术、温成型技术、纳米技术等10个工程研究中心和10个工程实验室。发展50个企业技术中心,建立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从而形成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
5、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根据榆林区域特色,并具备一定资源、知识、技术和人才优势,按照现有基础进行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形成于特定区位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我市建设煤化工、现代农业、镁合金材料基地、功能材料及应用产业化基地等在全国优势明显的产业化基地。
(二)建设八大重点专项
1、先进能源专项
主要发展洁净煤技术和设备、煤层气开发利用、燃醇动力技术与设备、煤气化多联产技术、生物质能源技术、高效低污染燃煤发电系统、半导体照明器件与设备等。推广矿井瓦斯抽放利用技术,抓紧低渗透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和工业化开发示范。积极关注、适时推进井下煤气化技术工业化应用。完善水煤浆应用技术体系。
2、新材料专项
镁产业重点发展镁合金及其制品,开发镁渣利用技术和产品。高岭土材料重点突破煅烧土大规模生产示范,发展多种技术路线深加工工艺和产品,注意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纳米材料重点提高后粉体加工水平,拓宽应用领域。鼓励发展各类纳米材料应用产品,鼓励发展新的纳米科技产品。其它新材料:鼓励发展生态环境材料、高性能合金、粉末冶金、高性能陶瓷材料、可降解聚合物材料等方面的高技术材料。加快分子筛、可降解塑料、无磷洗涤助剂、净水剂、绿色包装材料、高性能铝合金、新型铁氧体磁性材料、非晶合金材料、交通道路沥青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
3、现代农业专项
重点发展农业生物技术、农业旱作与节水技术、现代育种与种子生产技术、种质资源开发利用、高技术设施农业、现代生态农业、动物胚胎技术、先进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等。加快转基因育种、植物组培、畜禽优种、旱作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种子技术、保护栽培技术、生物疫苗和生物农药、农副产品深加工、食品制造等方面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农业技术全面升级。整顿、提高现有农业科技园区,择优建设省、市级农业高新技术核心示范园。加快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对农产品质量的监测水平。
4、信息产业专项
主要发展计算机及外设、信息产品生产设备、卫星通信设备、宽带网接入设备、信息材料、软件产业等。优先发展光学纤维面板系列产品、信息安全防泄露技术及设备、新型电子元件生产关键设备、硅微机械加速度传感器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扩展产业链,形成规模经济。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发展和应用现代通信系统、互联网系统、广播电视系统。
5、先进制造技术专项
重点发展工业自动化及新型传感器、分布式控制系统及智能仪表、精密高效加工和成形设备、数字化制造设备、电力变频整流装置、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工业机器人。大力推进制造业信息化,推广应用集成与虚拟制造技术、网络化制造技术,加快压延加工、模具加工、铸造技术现代化。促进洁净能源汽车、机车与高速铁路设备、新型发动机和汽车部件、煤炭采选机械制造、冶金制造、化工产品制造、智能运输和物流设备、差别纤维及其制品等特色制造业的集群化、规模化发展。
6、先进环保和资源利用技术专项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重点突破矿区复垦与荒漠治理技术、燃煤烟气净化技术与设备、污水净化与回用技术、镁渣煤矸石等工业废弃物利用技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与设备产业化。在化工、冶金、电力等行业组织大型煤基循环经济示范工程10例以上,推广应用50例以上。建立一批高技术工程公司,形成一批环境检测设备、除尘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消毒设备、净水剂、绿色包装材料、可降解高分子聚合物材料、无磷洗涤材料等方面的专业生产企业。掌握城市中水利用、大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设计实施能力,引进应用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农业方面重点开发推广绿色产品技术、生物植保技术和水土保持技术。
7、煤化工专项
重点发展非动力用煤气化技术、煤合成液化燃料技术、煤焦油深度加工、甲醇深加工、粗苯深加工和煤层气加工利用技术产业化,改造提升尿素和甲醇生产工艺。加快焦炉煤气合成甲醇、煤制合成气一步法制二甲醚新工艺产业化,形成二甲醚100万吨、甲醇400万吨生产能力。
8、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加快对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加大对生物质能生产应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继续扩大风力发电规模,提高发电技术水平,开展风力发电设备制造;充分利用榆林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加快太阳能在照明、制冷、制热等生产生活领域的集成应用等。有步骤的推进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氢燃料电池及储氢容器的产业化进程。
六、政策措施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高新技术产业的全局意义和战略意义。继续执行积极的产业政策,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改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保障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地位。
(二)培养、引进“三高”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建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并重的机制。加快培养高水平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设立高技能生产人才的技术等级系列,提高高技能生产人才的地位;采取灵活方式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快收入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技术参股和入股等产权激励机制。建立一支与榆林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多层次高技术人才队伍。
(三)提高政府综合决策能力和协调能力。
管理、审批型政府向服务、监管型政府转变,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建立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统计制度;针对当前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出台专项政策。
(四)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产学研协作创新。
创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现实生产力水平的高效产业创新体系和运作模式。在优势产业技术领域建设好工程研究中心,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建企业技术研究中心。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开展创新活动。以企业或独立研发机构为依托,建立行业技术研发中心。整合、发展行业公用试验中心、检测中心和信息中心。根据需要调整研发力量布局,切实解决好科研机构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基地和大学科技园科研潜力。要重视开拓中介服务市场,完善投资评价、评估和监督制度,规范中介行为。
实施政府主导的重大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工程,针对影响产业创新的关键技术,制订引导性计划,建立高层研发协调机制,集中投入,组织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区产业技术攻关。
(五)建立创业投资体系和风险投资机制。
建立“政策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政府扶持”的多层次、多形式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完善创业投资所需的各项配套措施,形成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规范政府高新技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高使用效率。建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健全风险担保机制、信用体系、退出机制、中介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高技术产业投融资制度创新的外部环境。
加大各级政府财政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资额度。提高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带动和导向作用。加大关键技术创新活动、创新能力基础设施以及高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投资。积极做好与国家各项创业投资渠道的衔接工作。
(六)完善、落实财税和贸易优惠政策。
财税优惠政策将由区域型优惠转向产业型优惠、由鼓励新产品生产转向鼓励新技术研发;高技术企业的增值税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扩大对出口高技术企业的金融支持,扩大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退税的财政支持,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护高新技术企业。执行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产品目录规定的本地高技术产品比例,扶持高技术中小企业的成长。
(七)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机制。
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和交易体系,规范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认证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的转让、抵押、处置制度,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
(八)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和集约经营。
把建设产业基地和培育大型企业作为加快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整体水平的主要手段。确定专门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研究、组织、指导和监督。在优势、特色领域逐步形成省级、全国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九)积极融入国际市场,全面参与国际竞争。
高新技术产品营销和技术标准等必须和国际市场接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必须主动参与国际竞争。政府将制定积极开放的经济政策,进一步改善投融资环境,提高资本市场化程度,为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十)继续健全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修订、完善现行法规,提高其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感召力,适时研究制定产业基地建设、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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