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财政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通知

沪财企[2013]24号

各预算单位:

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沪财企〔2011〕69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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